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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水利厅:高举生态文明大旗 以水生态文明建设统领江西水利改革发展
  2016-01-14 15:21  

高举生态文明大旗

以水生态文明建设统领江西水利改革发展

江西省水利厅

  2015年,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做好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水文章,着力打造水生态文明江西样板。

  一、精心谋划,推动水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发展

  一是完善工作思路。积极转变治水管水理念,厅党委班子统一思想,凝成共识,出台《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高举生态文明大旗,以水生态文明建设统领江西水利改革发展,统筹水利建设、管理和改革"三驾马车",构建从以人为主转变为人水和谐,从人力为要转变为自然力为要,从单一治理转变为系统治理的工作思路。制定水生态文明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分步骤逐年组织实施。

  二是加强规划引领。编制完成江西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基本完成江西水资源保护规划、长江岸线开发利用和保护总体规划,为水资源保护和河湖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编制《江西省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科学布局水生态文明建设。

  三是强化法规保障。出台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水资源条例修订草案经省人大常委会一审,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纳入省人大立法规划项目库,用水总量控制办法纳入省政府规章项目。

  二、重点突出,夯实水生态文明建设基础保障

  一是打造三大安全工程。加快防洪安全工程建设,科学布局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建成峡江水利枢纽,鄱阳湖水利枢纽前期工作强力推进。推进供水安全工程建设,"十二五"解决1407.7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实施9座大型灌区、23座中型灌区、6座大型泵站节水改造,潦河灌区、赣抚平原灌区开展生态灌区建设。实施生态安全工程建设,推动鄱阳湖综合整治,永葆"一湖清水";推进赣抚尾闾水系整治工程,打造南昌市"鄱湖明珠o中国水都"。

  二是构建水生态文明建设四级联动格局。扎实开展3个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加快推进省级首批3个县和23个乡镇、124个村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遴选典型性、代表性强的14个试点村,实行厅领导挂点指导。完成首批5个乡镇和14个村省级水生态文明自主创建命名授牌。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水生态文明建设格局基本形成。

  三是加快水生态环境五大综合治理。开展中小河流重点县综合整治,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功能健全、人水和谐"的水环境;严控江湖水库周边规模养殖活动,全面退出水库规模化养殖,水库水质明显好转;开展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试点,实施农村沟渠门塘疏浚、水系连通;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和水保生态修复,兴国、修水被评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大力发展农村水电,新增农村水电装机47万千瓦。

  三、管理创新,构建水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经省政府同意,将2015年水资源管理 "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市、县。省政府连续两年将水资源管理纳入市县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启动规划水资源论证试点,完成《昌九新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开展萍乡市城市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扎实推进水权试点和水权交易试点,并初见成效。

  二是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河长制"。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组织体系,公布省级正副"总河长"及省内主要河流省级"河长"名单,其中省委书记强卫担任省级"总河长",省长鹿心社担任省级副"总河长",7位省级领导分别担任省级"河长",省直23家单位为省级责任单位。成立了河长制办公室,着手建立联席会议、问题督办、信息通报、考核奖惩等四项制度。

  三是完善监督监测机制。建立和完善河流跨界断面监测网络,对水质、水环境、河湖岸线与水域开发利用等进行动态监测。目前我省178个全国重要水功能区监测实现全覆盖,446个省级水功能区监测覆盖率超过80%。推进南昌、九江等五市全国重要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定地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和分阶段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意见,作为审批控制河湖排污总量的依据。

责编:李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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