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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现场推进会上的发言
  2016-05-09 14:22  

在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现场推进会上的发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部支持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十二五”期间支持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发展情况

  (一)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力度。从2008年起,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特别是近年来,中央不断加大对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农村危房改造的支持力度,滇桂黔石漠化片区80个县已全部纳入中央支持范围。截至2015年底,中央共安排广西、贵州、云南3省355.6亿元补助资金,支持478.4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其中石漠化片区改造危房188.2万户,占3省改造任务的39%。其中,“十二五”期间中央共安排广西、贵州、云南3省311.6亿元补助资金,支持400.8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石漠化片区改造危房148.9万户,占3省改造任务的37%。

  为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力度,中央从2013年开始对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单列任务,并在平均每户补助7500元的基础上为每户增加补助1000元。

  (二)积极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十二五”时期,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下达中央补助资金221.3亿元,省级补助资金36.6亿元;支持实际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63.1万套,其中棚户区改造26.3万套,公租房36.2万套。

  (三)大力开展传统村落保护。会同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旅游局共同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工作,将滇桂黔石漠化片区中1017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占全国总数的40%。截至目前,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共有304个传统村落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平均每村补助300万元,共计9.12亿元。

  (四)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要求,我部启动农村生活垃圾5年治理专项行动,提出用5年时间使全国90%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2015年云南、广西、贵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率分别为35%、74%、29%,根据3省上报的工作计划,云南、广西、贵州分别于2019年、2016年、2020年完成治理目标

  (五)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示范指导。2015年,我部确定广西桂林市龙脊村、贵州黔东南州肇兴镇等13个村镇为美丽宜居村庄、宜居小镇示范,确定广西河池市东兰县武篆镇为2014年镇规划示范。会同国家旅游局,将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双龙营镇普者黑村等15个镇村列为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

  二、下一步支持滇桂黔石漠化片区有关工作安排

  (一)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制定包括滇桂黔片区在内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行动计划,提高补助标准,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继续给予倾斜照顾,争取用3至4年的时间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二)积极帮助开展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争取进一步加大对滇桂黔石漠化片区棚户区改造的补助资金、信贷支持力度。督促指导滇桂黔石漠化片区落实棚改计划,大力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将危房改造纳入棚改政策支持范围,优先安排改造。

  (三)稳步推进传统村落保护。我部将结合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有关工作安排,加强对滇桂黔石漠化片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技术指导和政策支持。

  (四)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指导广西、贵州、云南按照上报计划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开展《关于全面推荐农村垃圾治理指导意见》的宣传和培训。指导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开展“三个一百示范村”创建活动,对符合条件的示范村予以支持。指导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开展绿色村庄创建活动,命名一批绿色村庄。

  (五)继续开展示范指导。开展建设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乡村规划编制和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等示范,总结经验,加强宣传培训,扩大示范效果。

责编:魏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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