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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安全运用汛前检查结束
  2016-07-01 14:38  

  本站讯 水利部水保司和黄委联合派出的7个检查组,日前完成了内蒙古、宁夏、河南、青海、甘肃、山西和陕西等7省(区)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安全运用专项检查。

  黄土高原地区共有淤地坝5.92万座,涉及7省(区),其中,中型以上淤地坝1.78万座。为督导黄土高原地区各省(区)做好2016年淤地坝安全运用工作,今年4月,水利部召开了黄土高原地区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和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座谈会,下发了《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运用和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部署2016年淤地坝汛前检查工作,国家防总办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黄委主任岳中明也多次强调要加强淤地坝安全度汛检查,做好黄委直管淤地坝的管理及度汛工作。从4月下旬开始,水利部水保司和黄委有关负责同志带队组成7个检查组,先后赴内蒙古、宁夏、河南、青海、甘肃、山西和陕西等7省(区)开展了淤地坝安全运用专项检查。

  检查组通过现场查看淤地坝工程运行情况,询问有关乡镇干部、技术人员和管护人员,查阅有关文件和档案资料,听取省、市、县淤地坝汛前检查和准备工作汇报并进行座谈等多种方式,了解淤地坝安全运用和防汛责任落实及防汛准备工作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7省(区)淤地坝防汛工作均纳入了政府防汛管理体系,各级政府及水利水保和防汛部门对淤地坝防汛工作普遍重视,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淤地坝防汛责任,7省(区)有淤地坝防汛任务的县全部明确了责任人,并按要求向水利部和黄委报送了责任人公示名单;开展了汛前隐患排查,制订了防汛预案,建立了淤地坝防汛值班制度,定期向省(区)防办或水保部门报送淤地坝防汛动态。甘肃、陕西、山西3省在水保部门专门成立了淤地坝防汛领导小组或防汛科,负责全省淤地坝防汛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部分省(区)或县落实了淤地坝防汛经费和维修、管护经费,储备了一定量的防汛物资,乡、村成立了淤地坝防汛抢险队伍。同时,检查中也发现在淤地坝安全运用中还存在淤地坝防汛经费、物资短缺,汛情、险情监测和报汛设备保障水平较低等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检查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要求各省(区),一是进一步从防汛意识、防汛制度、防汛组织3方面强化责任,做到责任到人,发挥乡、村两级责任人和管护人员作用;二要加强淤地坝安全运用的规范化管理,按照水利部、国家防总办、黄河防总的有关要求、制度和办法做好相关工作,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三要细化措施,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切实落实淤地坝防汛经费和防汛预案,加强对淤地坝防汛工作行政负责人和管护人的技术培训,并做好在建淤地坝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四是做好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作,确保淤地坝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发挥。

作者:秦鸿儒 责编: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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