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水利“十二五”发展综述
  2015-09-10 07:41  

构建“四大体系”保障雪域高原水安全  

——西藏自治区水利“十二五”发展综述

  本站讯 被誉为“世界屋脊”的西藏自治区,国土总面积120多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8。这里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河流水系发达、湖泊众多、冰川发育,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4396亿立方米,约占全国河川径流量的16.5%,素有“江河源”、“生态源”和“亚洲水塔”之称。

  西藏自治区成立5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的大力援助和全区人民的共同努力下,西藏水利取得了长足进展。特别是“十二五”期间,西藏自治区围绕着力构建民生水利、骨干水利工程、水生态保护、水利管理保障四大体系,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深化水利改革,水利事业得到蓬勃发展,为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实的支撑和水利保障。

  重规划增投入 骨干工程建设加快提速

  西藏水利发展起步晚、起点低、底子薄,与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要求相比,仍处于“夯基础、壮支撑、惠民生、增动力”的发展阶段,在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等方面仍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十二五”以来,西藏自治区进一步强化水利规划这个龙头,编制完成西藏自治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西藏自治区水资源保护规划等重要规划,开展了一批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同时启动了44条中小河流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初步形成了建设一批、设计一批、谋划一批的滚动发展局面。

  旁多水利枢纽主体工程等一批骨干水利工程基本建成并发挥效益,实施山南江北灌区、“一江两河”流域综合开发治理;开工建设拉洛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雅砻和恰央水库、尼洋河综合治理与保护等工程对拉动地方经济发展和提高供水、灌溉、防洪保安等保障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围绕民生水利条件改善、骨干水利工程建设、水生态文明建设、行业能力提升、水利改革管理等方面,加大水利投入,预计到2015年底,落实水利总投资228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56亿元。“十二五”期间,西藏水利建设总投资是“十一五”的3.26倍,是“十五”的4.59倍,创历史新高。

  保供水兴农水 民生水利取得新发展

  “十二五”期间,西藏水利在惠及民生的供水、供电、灌溉等方面成效显著,是民生水利发展最快的五年。

  为让广大农牧民群众喝上干净卫生的饮用水,从“十二五”开始实施“户户通”工程,将自来水直接接到群众家里。完成规划内农村居民和学校师生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任务。完成10个县水源地综合整治和19个县水源地建设,解决15.43万城镇人口的饮水问题,实施寺庙通水工程,近4万僧尼吃水问题得到解决。

  农田水利建设取得较快发展,通过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灌溉项目,新增和改善农田灌溉面积150万亩;新增林草地灌溉面积52.5万亩,改善林草地灌溉面积45.47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414。农田水利建设为全区粮食连年丰收和畜牧业生产水平持续提高作出了重大贡献。

  开工建设水电站29座,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8.99万千瓦,解决和改善约5.5万户27万人的用电问题,农村电力人口覆盖率达到95%。完成23座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恢复水库库容1345万立方米,确保了供水保障率。

  治江河筑屏障  防灾减灾能力显著提升

  从防洪工程严重缺失起步,到初步建立起了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驾齐驱的防洪减灾综合体系。

  “十二五”期间,西藏开展了雅鲁藏布江干流及重要支流、怒江和伊洛瓦底江、狮泉河和象泉河、通天河、措勤河等河流和80多条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及34个县(区)城防洪工程,综合治理河长1326公里,建成防洪堤1606公里。全区7地(市)和55个重点县城陆续建成30-100年一遇标准的防洪堤。首府拉萨市城区段防洪堤达到百年一遇防洪标准。桑珠孜、泽当、八一、昌都等地市所在地城区防洪堤也达到了50年一遇防洪标准。

  在70个县开展了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完成2条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完成了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等非工程措施多项建设任务,水文预报和山洪灾害的预警预报能力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为高原各族群众筑起了坚强的水利屏障。

  保水土护河源 水生态保护稳步推进

  西藏是我国重要水源涵养区,是维系高原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及周边地区生态平衡的安全屏障。

  “十二五”期间,西藏自治区先后开展了茶巴朗等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国家级示范项目,实施登木河等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建成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总站和地(市)分站共8个、县级站28个及监测点32个,水土保持站网密度达到0.57个/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约545平方公里。

  实施噶尔县、八宿县、邦达等灌溉饲草料地建设,新增灌溉饲草料地面积9.07万亩,有效促进草原生态保护。开工建设吉隆县口岸电站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积极保护河湖水生态环境,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主要水质指标达标率达到97%。

  严管理强服务 水利管理能力快速提升

  积极完善政策制度与法律法规,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办法》等水利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7项。

  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关于加强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的指导意见》,完善了区、地(市)两级水利建设管理机构,并在林周县和贡嘎县开展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积极探索水利改革创新机制体制,在拉萨市尼木县推进了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完善了基层水利服务体系,通过引进各类水利人才、加强人才培训与交流、完善人才援藏机制等方式充实了水利人才队伍;组建成立了西藏自治区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拉洛水利枢纽管理局、7地(市)水文分局等单位,招录机关、事业及企业单位工作人员500余人,引进水利人才40余人,通过大规模水利建设和一批水利项目的投入运行,西藏水利队伍的管理水平、技术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新建一批水文、水资源、水质、水土保持等信息监测站点,水利信息化程度和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责编:魏永静  
京ICP备14010557号 主办:水利部办公厅 网站联系电话:010-63202558
政府网站标识码:bm20000001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40号
进入无障碍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