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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在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推进会上的发言
  2015-10-12 10:29  

在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推进会上的发言

交通运输部

  一、“十二五”期的主要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2012年我部制定了《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交通建设扶贫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滇桂黔石漠化片区等11个片区专项规划,并与广西、贵州、云南等19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分别签订共建协议,部省合力共同加快片区交通运输发展。

  考虑到贫困地区财力薄弱、配套不足的实际困难,我部在“十二五”规划已加大对西部地区和“老少边穷”地区倾斜支持力度的基础上,再次大幅提高片区交通建设补助标准。其中建制村通公路(油路)补助标准从“十一五”末期的20万元/公里提高到50万元/公里,乡镇通油路补助标准由40万元/公里提高到80万元/公里,普通国道补助标准由150万元/公里提高到550万元/公里,增幅分别达到150%、100%和260%,力度空前。整个“十二五”期计划用于滇桂黔石漠化片区交通建设的车购税资金将超过600亿元。

  二、2014年的主要工作情况

  2014年,我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公路和扶贫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加大力度加快片区交通运输发展,全年投入到片区的车购税资金达到183亿元,比上年增长40%以上。其中安排66.4亿元资金,支持改造建设1.08万公里通村沥青(水泥)路、1705公里重要县乡道、7个县城老旧客运站改造和903个乡村客运站点,解决了13个乡镇和1714个建制村的通畅问题;安排超过117亿元资金,支持改造建设360公里高速公路和2780公里普通国省道项目,为三省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提供了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编制“十三五”规划的关键时期,我部将按照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统筹谋划、创新机制抓好交通扶贫工作,为贫困地区加快建成小康社会打好交通基础。

  (一)确保完成片区“十二五”交通扶贫规划目标。今年安排超过185亿元车购税资金,继续加快片区国家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农村客运站点改造建设,到2015年底,提高片区县城通二级及以上高等级公路比例,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和70%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片区农村客货运输条件明显改善,农村客运服务城乡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二)认真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以解决制约贫困地区交通运输发展瓶颈问题、推进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攻方向,进一步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升运输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交通运输防灾抗灾和应急保障能力,到2020年,贫困地区基本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班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全国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实现“三通”,即通硬化路、通班车、通邮政。

  我们强调三个精准:一是扶贫对象更加精准,除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外,我们将积极争取中央同意把国贫县、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都纳入扶贫重点支持范围。二是交通扶贫内容更加精准,既要加快构建贫困地区“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实现“村村通硬化路”;也要进一步“运营好”农村公路,实现“村村通班车”;还要深化改革,进一步“管好、护好”农村公路。三是扶贫政策更精准,在延续“十二五”交通扶贫投资方向、投资重点的基础上,结合事权划分和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大车购税等专项资金对贫困地区交通建设的支持力度,拟采用“贫困深度系数”法对极度贫困的地区叠加更加优惠的政策。

  “十三五”期,我们还将和地方政府共同建立交通扶贫投资联动机制,将地方政府落实建设资金和相关支持措施、推进项目建设情况等因素与下一年度中央资金安排相挂钩,实行 “奖补结合”、“奖优罚劣”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地方落实好扶贫主体责任,把扶贫攻坚当作惠民生、保基本的大事来推进。

  (三)积极做好片区联系工作。我部将继续配合水利部、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积极参与滇桂黔石漠化片区重大省际交通项目建设的督促协调工作。同时,认真履行六盘山片区联系单位职责,加强与中央有关部委的沟通联系,通过部际联系会议的平台,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各片区顺利实现扶贫攻坚规划目标。

责编:魏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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