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5日,青海省水土保持局受邀在省交通厅举办了水土保持法专题讲座,对新《水土保持法》有关制度进行了讲解,并对公路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和水保方案报批手续等相关事宜进行了详细讲解。省交通厅属各单位50余人参加学习。
近年来,青海省公路建设快速发展,特别是“十二五”期间公路建设项目增多,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不断完善,高速公路建设、国道省道升级改造和出省快速通道建设以及农村公路畅通工程建设,取得瞩目成绩,为青海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支撑。但由于公路工程是线性建设项目,建设中对原地貌、土地、河流及植被扰动较大,为了更好地在公路建设中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进一步落实《水土保持法》“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减少人为水土流失,青海省水土保持局特别在省交通厅举办了此次水土保持法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