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各地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审批、资金、任务、责任“四到省”落实情况,加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督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的通知》(办水保[2014]88号)要求,由各流域机构和部分水利部直属单位牵头负责的10个检查组从2014年7月开始,分别对省级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对随机抽取的部分项目县的具体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