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日,经水利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管理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45号公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时废止2003年5月16日水利部发布的《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书管理暂行办法》(水保〔2003〕202号印发)。本办法的公布将有力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管理,保证监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