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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夯实山东持续发展命脉之基
  2015-01-10 20:16  

大力实施雨洪资源利用工程

夯实山东持续发展命脉之基

山东省水利厅

(2015年1月9日)

  山东是严重缺水省份,人均占有量322立方米,不足全国的1/6、世界的1/25。为有效破解缺水之困,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提出的 “三个导向”重要战略思想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重要治水思路,在全面降耗节水、积极调引长江水和科学引蓄黄河水等综合施策的基础上,立足本地解决水资源供给,2014年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加强雨洪资源利用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雨洪资源利用的意见》,全面实施雨洪资源利用工程建设,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可靠的水资源保障。

  (一)科学谋划项目。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2013年5月以来,我们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经济、环境、土地、水源条件以及地方政府积极性等因素,编制了《山东省雨洪资源利用规划》,确定采取大中型水库增容、新建山丘区水库、平原水库、地下水库和东平湖南四湖增容、河道拦蓄以及雨洪资源调配工程等七种途径,努力增加水资源有效供给。规划分两期实施,2014~2016年实施一期工程,2017~2025年实施二期工程,匡算总投资642.87亿元,工程建成后可新增供水能力38.64亿立方米。2014年计划实施的21个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预计今年底完成,可新增供水能力6.35亿立方米。

  (二)提升审批效能。针对雨洪资源利用工程前期工作涉及要件多、手续复杂、审批周期长等特点,我们研究采取了以下措施:下放审批权限,对小型水库、河道拦蓄、中型水库增容等工程下放市级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实行行业审查审批、项目联审联批,行政审批效率大幅提升;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开辟了绿色通道,限时办理相关附件手续,项目咨询评估与审批要件办理同步进行。

  (三)创新投资机制。坚持两手发力,制定了“社会投资主体享有与公共财政投资同等待遇”等扶持政策,推动雨洪资源利用工程向社会资本开放,建立了以政府投入为导向、社会资本为重要来源的投融资机制。设立省级雨洪资源利用专项资金,扶持各地雨洪资源利用工程建设,根据今后财力状况适时增加投入额度。注重发挥山东水发、中国水务等水利投融资平台作用,引导市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雨洪资源利用工程,仅2014年社会投资就达41亿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76%,有效缓解了建设资金短缺的矛盾。

  (四)实行精细管理。为确保工程当年安排、当年立项、当年开工建设,每个项目都明确一套班子、制定一个施工方案、建立一个台账,实行了“目标管理、节点控制、严格程序、确保进度、逐级通报、层级督导、落实责任、考核问责”的八步骤推进机制,力促项目早开工、早竣工、早发挥效益。推行第三方评价制度,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努力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五)打造廉洁工程。在项目审批环节,实行网上申报、限时审批、网上反馈,力求每个环节公开透明;在招投标环节,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对所有项目实行公平化招标投标;在市场管理环节,通过加强信用信息管理,进一步约束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行为;在工程建设环节,对参建各方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项目法人与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时签订《廉政合同》,普遍开展稽查、检查和专项审计,着力打造廉洁工程、阳光工程。

  (六)凝聚工作合力。雨洪资源利用工程涉及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各个方面,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省政府要求水利、发改、财政、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及时研究解决雨洪资源利用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全力推进项目实施。

责编:李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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