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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五方面大力推动依法治水管水进程
  2015-01-10 20:26  

  本站讯 陈雷部长在讲话中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水管水,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进一步理清水法治建设思路与要求。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大力推进水法治建设,着力形成完备的水法律法规体系、高效的水行政执法体系、健全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和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在水利建设中,要依法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水利建设市场良好秩序。在水利管理中,要以严格的法律制度加强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维护江河湖泊健康生命。在水利改革中,要坚持把法治方式作为推进水利改革的行为准则,及时提出立法需求和制定、修改、废止法律法规建议,切实做到水利各项改革于法有据、有序进行。在防灾减灾中,要完善防汛抗旱防台风预案体系、应急机制和督察制度,依法规范社会经济活动和群体个体行为,切实把防汛抗旱减灾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是不断提高水利立法科学化水平,健全完善涉水法律法规体系。要把握立法重点,着眼水利立法需求最为迫切的领域,统筹推进流域管理、河湖管理、水利建设、农田水利、节约用水等方面的立法进程,健全完善适合我国国情水情的涉水法律法规体系。要规范立法程序,建立健全涉水立法论证咨询机制,充分征求利益相关方和专家、公众意见,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要提高立法质量,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与国务院法制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和地方的沟通协调,促进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统一,增强水法规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积极创新水行政执法体制,切实增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要合理配置水利执法力量,科学划分专职水政监察队伍与其他业务管理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落实执法责任,下移执法重心,提高执法效能。要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加强流域和区域之间以及水利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联动执法,形成分工明晰、权责明确、协作顺畅、处置高效的水利执法机制。要大力开展重点执法行动,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非法取水、非法采砂、违法设障、侵占河湖水域岸线等水事案件的查办力度,始终保持对涉水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

  四是紧紧围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新要求,深入推进水利依法行政。要依法履行政府职能,继续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加强监管,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坚决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水利改革发展的能力。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五是有效防范和化解水事矛盾纠纷,大力提高水利社会管理水平。要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洪涝干旱灾害、突发水污染事件、水利安全生产事故等方面的应急反应机制,切实提高应对涉水突发事件的能力。要强化水事纠纷预防排查,针对移民安置、征地补偿、环境保护等涉水领域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建立健全风险评估、预警研判和排查化解机制。要提高水事纠纷调处能力,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妥善处理和化解矛盾。要加大水法宣传普及力度,推动水利干部职工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广泛开展群众性水法治文化活动,切实增强全社会的水法治意识和水法治观念。

责编: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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