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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县:破解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护难题
  2015-12-21 14:58  

  深化改革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之所以难,是因为小农水工程一般都 “分布广、数量大”,难以形成协调有效的统一管理。加之各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地理条件等诸多硬性指标的限制,一些优秀的成功改革经验也往往难以被推广复制。因此,对于自身经济本就不发达的地区而言,要想彻底改变小农水工程管理难的现状,就必须在充分认识自身实际水情、民情、社情的基础上,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改革创新。

  重庆梁平县位于渝东平行岭谷区,近年来在深化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中,成功摸索出了一套与当地水情、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破解了当前小型水利工程普遍存在的管护主体不明、责任不清、机制不全、管理不善等难题。尽管梁平的管理经验未必适合所有需要进行小农水管理体制改革的地区,但是其探索改革的过程却值得所有需要改革的地区借鉴。

  建组织 改革试点先行

  “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从“头”抓起是梁平县迈开管理体制改革的第一步。梁平县为了突出此次改革的重要性,率先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方案、组织开展各环节的改革工作。与此同时,县水务局、各乡镇(街道)也相应成立工作小组,抽调精干力量专人专员负责改革工作,建成了自上而下的县、乡镇(街道)、村三级联动机制。

  各部门分工明确之后,领导小组经过反正讨论协商,确定了此次管理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即“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工程管理体制;建立社会化、专业化的工程管护模式;建立健全、规范的工程运行机制;建立稳定可靠、使用高效的工程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奖惩分明、科学考核的工程管理监督机制”。按照“先行试点、典型引路、分类实施、全面推进”的总体改革要求,梁平县水务局一马当先,研究制定了《梁平县农村水利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梁平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工作方案内容,梁平县采取了由点到面、稳步推进的改革模式,决定先进行试点探索。在全县33个乡镇(街道)40个村启动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先行试点,对山平塘、小型渠道、引水堰、石河堰等10类小型水利工程,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张榜公示,明确产权,颁发产权证书,同时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落实管护经费,探索创新管理模式。这些先行的探索和试错环节,为接下来的全县改革奠定了十分扎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多措施 扎实有序推进

  经过对改革试点成功经验的总结,梁平县开始按照“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落实管护经费、探索管理模式”这4个工作步骤,实行时间节点管理,稳步推进全县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权属界定是此次改革工作中最复杂又主要的环节,梁平县水务局本着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愿的原则,兼顾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三者的利益,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合理进行权属界定。对权属关系已明确并经县政府颁发权属证书或国土部门颁发土地使用证的农村水利设施,依据产权明确和登记情况,确定产权所有人;对权属关系尚不明晰的农村水利设施,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结合实际,确定相应的权属关系。

  为确保产权证权属等基本情况的有效性和准确性,梁平县开创性地采取了“五步工作法”,即先由村(社区)填报申请、再让乡镇(街道)复查、再由片区水利水保站初审、县水务局现场再进行核查、最后才由县政府颁发产权证,五个环节环环紧扣、缺一不可,在最大程度上确保了权属确定工作公开、合理、透明、公正。

  为使此次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梁平县又研究出台了《梁平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办法(试行)》《梁平县农业灌溉水权管理办法(试行)》《梁平县农业水价管理办法(试行)》《梁平县农业水费财政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等5个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保障了管护主体的收益权,充分调动了日常管理的积极性。

  抓重点 大胆突破创新

  针对不同权属和工程类型,梁平县因地制宜地建立了分级管理、片区管理、委托管理等多种不同的工程管护新模式,明确工程产权所有者是工程的管护主体,并签订协议,落实管护责任及工程安全责任。

  对确权为国有的水利工程,梁平县主要采取组建专管机构、片区管理和以大带小的方式,定编、定员以及财政全额拨款进行专业化管理。全县设28个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348人,落实人员经费2221.95万元。同时成立14个供水公司,落实供水管理人员53人,对乡镇级集中供水工程实行“一健全、二规范、三保障”的企业化规范管理。对确权为村组集体的水利工程,主要采取承包、委托和集体管理等工程管理模式。对有经营价值的水面实行承包管理,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对纯灌溉工程探索建立了用水户协会即过去的“水道班”管护模式,就是由工程产权人将工程委托给用水户协会管理,由用水户协会按有关要求进行工程管理,建立了协会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落实了管护人员,签订了管护责任书。对确权为企业、联户、单户的水利工程由工程权属人自己负责管护工作。

  为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全面保护、高效利用,促进农业节水,梁平县特意建立了农业水权的登记及管理制度、水价形成和水费收取制度、财政对农业灌溉水费补贴和节约用水奖励的长效制度。水权按耕地面积、作物类别、灌溉定额、可供水量进行确定,一般为5年,最多10年,水权交易采取由受让方提出、政府批准、协商定价的办法;农业灌溉水费计收实行“两部制水价”即基本(容量)水价+实际灌溉次数(计量)水价的办法;对建立了农业灌溉管护组织,且工程管护全面到位、水费计收率达到或超过90%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用水管理组织实行补贴,用于工程的维修养护;对采取节水工程技术措施、调整农业种植结构、节水效果明显(节水率在30%及以上)的用水户进行节水奖励。

  梁平县还建立了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保障新机制。对国有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其他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由产权所有者负责筹集,县政府适当给予补助。同时建立维护基金,县财政每年在预算中安排维修养护和奖补资金800万元,工程权属及运行管理单位还将经营承包费收入的30%、农业水费收入的50%、非农水费收入的20%作为工程的维护基金,用于维修养护工作。

作者:   责编:李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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