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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水务局作交流发言
  2014-01-05 11:35  

 创新改革实践 强化水务管理 

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北京市水务局 

    面对首都人口资源环境矛盾日益突出和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形势日趋严峻的现实,2013年,北京市水务局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水务工作的新要求,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着力创新改革实践,不断强化水务管理,为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围绕解决新时期首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落实“量水发展”理念,强化水对城乡规划建设的约束引导作用 

  一是创立审批“321”模式。“3”就是实现“三合一”审批,即:精简审批事项,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评价)报告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三项行政许可整合为“水影响评价审查”一项,同时压缩了办理时限,完善了分阶段并联审批机制。“2”就是实现“两项前置”,即:将“节水设施方案审查”作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将“水影响评价审查”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并实现对新、改、扩建项目的全覆盖,不仅将水资源、水土保持、防洪整体纳入评价范围,还将项目的取水、排水条件等也纳入报告书的编制内容,将量水发展的理念转变成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1”就是“出具一个意见”,即:将水务部门出具水资源方面供地条件意见,纳入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项目办理流程。这一改革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并开始在五区试点实施。 

  二是实行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重点针对区域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调整,与市规划委建立联动机制,要求新编乡镇总体规划、重点功能区规划在批复前,须取得水务部门规划水资源论证批复意见,论证内容要求以水资源为重点,同时涵盖水土保持、供排水、雨洪利用、节水和河道治理等内容。 

  二、围绕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强化污水源头治理。出台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开展再生水厂、配套管线、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和临时治污等四大类工程建设,解决污水直排入河问题。 

  二是加强河湖精细化管理。出台加强河湖生态环境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一年突出一个重点,分三年开展河湖水环境整治工作。到2015年基本实现河湖“无垃圾渣土、无集中漂浮物、无违法排污、无明显臭味、无违法建设”的“五无”目标,努力打造“水清、岸绿、安全、宜人”的河湖生态环境。2013年开展了以“治脏、治乱、治臭”为重点的河湖“百日整治”行动,成效凸显。 

  三是加强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控。出台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控行动方案,按照“控制污染源头、切断污染路径”的要求,实施清除非正规垃圾填埋场、防控农业点面源污染、封填废弃机井等八类工程,确保供水安全。 

  四是努力增加环境用水量。出台加强城市雨洪控制与利用工作的意见,按照“渗、蓄、滞、排”相结合的原则,推进雨洪控制与利用设施建设,实现雨洪水的循环利用,进一步改善河湖水环境。 

  即将出台的《加快城乡水务一体化改革 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及循环利用工作的意见》,以北京水系、水资源等水情为基础,以提高水资源调控能力、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和防洪除涝能力为中心,以河湖连通、循环利用、水质改善为重点,实施清水、再生水和雨洪水联合调度,着力构建流域相济、多线联络、多层循环、生态健康的水网体系,不断深化水务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精细化管理,为首都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三、围绕解决水务改革发展过程中的瓶颈制约问题,创新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务建设与运营 

  完成市级水务融资平台组建,成立了北京水务投资中心。排水集团加强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等央企合作,联合全国社保基金、浦发银行,共同发起设立“北京水环境产业投资基金”,并与国投创新公司联合成立了投资公司,形成了两个水务投融资平台,为中小河道治理和中心城区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海淀区探索将中小河道治理投资纳入土地一级开发成本;相关区县积极探索市场化、专业化运营管理模式和政府购买水务公共服务模式,委托专业公司运营,实现污水处理设施所有权、运营权、监管权分离,为加快水务设施建设与运营进行了有益尝试。 

  2014年,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民生水务、科技水务、生态水务”建设,全力保障首都水安全。 

责编: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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