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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回头看”的通知
  2013-09-23 11:19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党组(党委、支部),部各督导组:

  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取得实效,切实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按照中央要求,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对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工作进行“回头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回头看”的主要内容

  1、学习教育方面。主要看学习内容、时间、效果是否落实,规定的学习内容是否全部完成,集体学习是否达到了不少于3天的要求。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是否联系实际,是否达到了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的目的。

  2、听取意见方面。主要看是否聚焦反对“四风”,初步查找了突出问题。听取意见范围广不广,是否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领导班子成员是否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是否聚焦“四风”,有没有跑偏,是否符合可整改、能落实、易操作的要求。

  3、边查边改方面。主要看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是否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是否进一步转变。对现有制度性文件是否进行了清理,是否初步开展了制度的废、改、立工作。

  4、领导带头方面。主要看主要负责同志是否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思想上是否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是否都落实了领导责任,建立了联系点。是否做到领导带头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边学边改、带头转变作风。

  5、组织领导方面。主要看活动是否从实际出发制定了务实管用的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方案。是否体现了分类指导,对不同群体党员、干部提出不同要求,是否强化了舆论宣传引导作用。

  二、开展“回头看”的具体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照第一环节“不走过场”的4个标志要求,认真进行“回头看”,并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情况进行回顾总结。要重点看边查边改工作情况,查找了哪些突出问题,已经解决了哪些问题;梳理了哪些制度,已经修订或制定了哪些制度。开展联学联查联改的单位,要把这方面工作作为“回头看”的重点内容。

  工作总结包括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主要做法、初步成效和存在的不足,要突出重点,以写实为主,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汇总稿和梳理出的“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要作为附件一并报送。工作总结(含附件)纸质及电子版请于9月27日前分别报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导组。

  联系电话:63202904  电子邮箱:zzc@mwr.gov.cn

责编: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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