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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水利厅在全国水利质量管理工作视频会议上的发言
  2013-05-16 10:39  

(2013年4月10日)

 

云南水资源时空分布极不均匀,洪旱灾害频繁。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仅为7%,工程性缺水是云南水利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在全力抗击连续四年干旱的同时,高强度、大规模推进水利建设。过去的五年,全省水利建设完成投资794亿元,是上一个五年的4.8倍;新建水库228座,新增库容16亿立方米,全省水库总库容达到121.9亿立方米目前全省在建骨干水源工程172件,在建和已建成数量和规模都创历史新高;建成“五小水利”工程180万件,解决了1380万农村人口饮水困难和饮水不安全问题;完成国家规划内的大中型及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738件,启动实施了1568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14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万多平方公里。在云南水利大投入、大建设期间,严格执行水利基本建设程序,狠抓工程质量安全,全省水利工程建设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013年,云南省计划完成水利投资300亿元以上,新开45件以上骨干水源工程,开工建设一批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江河治理工程、渠道防渗工程。为了确保水利工程质量,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着力提高前期工作质量。继续加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开放勘测设计市场、加大技术评审力度,完善前期工作经费滚动使用机制,完善前期工作通报制度、领导约谈制度,全力推进前期工作,确保大规模水利建设对前期工作进度和质量的需求。

 

二是不断完善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在建设任务较重的82个县(市、区)已设立质量监督机构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县级质量监督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省、州(市)、县3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确保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全覆盖。

 

三是建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坚持省厅与州(市)签订年度建设管理责任书,各州市再将质量安全责任逐级落实到建设项目和参建单位,明确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工程建设中未执行国家和水利部建设程序、质量管理、技术标准而发生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严处罚。

 

四是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加强对施工单位现场自检试验室资质、人员、设备核查。进一步完善重点水源工程强制抽检制度,加强对重点水源工程业主现场抽检试验室管理。对全省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27家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核查,督促质量检测单位提高检测水平。充分发挥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作用,确保建设过程中工程质量标准和质量保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五是加强稽察检查。开展以骨干水源工程为重点的省级稽察,对全省在建水利工程开展以工程质量为核心的专项检查,稽察、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确保全省水利工程建设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六是建立参建单位从业人员业务培训体系。年内举办重点水源工程前期工作和建设管理培训,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项目经理、设总、总监参加培训。同时,充分发挥水利工程行业协会作用,建立参建单位从业人员业务培训体系,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全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作者:   责编: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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