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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水利厅:高起点要求 高标准建设 打造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精品工程
  2013-07-11 11:18  

  

高起点要求  高标准建设

打造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精品工程

湖南省水利厅

  在财政部、水利部的关心和支持下,2011年,我省成为全国首批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6个试点省之一。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试点建设任务,并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试点基本情况

  我省列入首批试点的电站共23座,总装机容量8.98万千瓦,分布在10个市州16个县。至2012年底改造任务全部完成,并进行了完工验收。累计完成投资3.07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9615万元,省级财政配套2704万元,市县财政配套2704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5677万元。从验收情况来看,23座试点电站全部按照设计内容完成各项建设任务,达到了预期效果。电站总装机容量、年发电量分别由改造前的8.98万千瓦、3.12亿千瓦时增加到了10.82万千瓦、4.31亿千瓦时。

  二、试点工作成效

  1、水能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通过增效扩容改造,23座试点电站水能利用效率、机组综合效能大幅提高,水能资源利用率从改造前的72%提高到88%,机组综合效能从改造前的76%提高到89%。怀化市红岩水电站,水能资源利用效率由改造前76%提高到92%,总装机容量由7050千瓦增至10200千瓦,每年可新增发电量1264万千瓦时。攸县酒埠江水电站,机组综合效能由改造前70%提高到92%,且改造后单机实际出力由改造前2600千瓦增加至3300千瓦,超过了预期的改造效果。

  2、电站增收节支效果非常明显。增效扩容改造,增加了电站的发电出力和发电量,提高了自动化水平,促进了"定员定岗"改革,在增加发电收入的同时减少了生产支出,电站增收节支效果非常明显。据测算,23座试点电站改造后新增年发电量1.18亿千瓦时,按电价0.325元/千瓦时计算,每年可增加发电收入3800万元。龙山县三元水电站,改造后运行人员由原来8人/班减少到3人/班,每年可节约运行成本100万元以上。祁阳县人民电站,改造后旧貌换新颜,采用微机监控和保护系统,达到了国内同类型水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先进水平,大大降低了劳动强度,运行值班人员由原来48人减少至现在15人,实现了"减员增效",增强了电站可持续发展能力。

  3、电站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实施增效扩容改造,电站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和"防汛三个一"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进一步夯实了电站安全生产基础。衡东县荣桓水电站位于洣水中下游,担负着下游12个乡镇的防洪保安任务,电站已建成运行20多年,大坝坝基淘空严重,厂房裂缝逐年加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直接关系到下游50多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增效扩容改造,更新了机电设备,消除了机组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提高了自动化水平和防汛应急调度能力,同时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对拦河大坝坝基进行除险加固处理,消除了大坝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增强了电站防洪保安能力。

  4、电站强农惠农能力进一步增强。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的实施,在提高电站自身生存发展能力的同时,也增强了其服务"三农"的能力,强农惠农效果十分明显。桃源县黄石电站承担着库区29个村、6800户25000人的供电任务,在实施增效扩容改造的同时,电站自筹资金对直供区供电网络进行改造,不仅提高了直供区供电可靠性,还降低了农民用电价格,到户电价从过去0.65元/千瓦时降至0.588元/千瓦时,每年可为用户节省电费59万元。电站每年还向当地农户提供2万多度低价电,用于农田灌溉,灌溉农田面积8000余亩。新宁县东岭电站通过增效扩容改造,投资10多万元按农网改造标准,免费为自供区老百姓改造100千伏安变压器,架设高压输电线路9千米,更换电表140多块,消除了自供区供用电安全隐患,当地老百姓不但用上低廉、稳定的电能,同时还降低农户用电价格,电费支出大大减少,减轻了农民负担。

  5、河流生态用水保障措施得到完善。试点中,我省对河流生态保护非常重视,尤其是对引水式电站,在水资源论证基础上,重新合理确定生态流量,采取工程和非工程措施,恢复脱水段生态流量,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如怀化市红岩水电站,在增效扩容改造设计中充分考虑城市河道生态用水需要,对原有的设施设备改造进行科学设计,通过电站水库对市区太平溪进行生态补水,使怀化市城区水环境进一步改善。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坚持三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要求作为民心工程、生态工程抓紧抓实,分管副省长亲自担任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厅成立了以厅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市(州)、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为试点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责任落实到位。由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和相关市、县人民政府及项目法人层层签订责任书,按照事权划分将项目申报、设计、审批、建设、监管责任分解到各级各部门,确保了工程进度和质量。三是资金筹措到位。中央资金计划下达后,省财政厅在一个月内分解下达至市县。同时明确由省财政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的50%,其它50%的地方配套资金由市、县财政配套解决。在去年全省水利资金配套任务非常重的情况下,优先保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配套资金到位。

  2、严格三个"环节"。一是建设管理环节。所有改造项目都按要求组建了项目法人,全面实行了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制。同时要求严格按批准的设计实施,对重大设计变更严格执行审批制度,超过原批复概算10%的项目,必须报原审批部门重新进行审批。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质量监督规定,不定期实行"飞行"检查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共下达整改通知书12份,目前所有问题都已按要求整改到位。严格执行机组启动验收、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程序,将质量意识贯穿到建设过程每个环节。二是典型培育环节。我省选择攸县酒埠江、衡东县荣桓、桃源县黄石等电站作为试点典型单位进行培育,省厅加大技术和配套资金扶持力度,试点单位在新电新价、定员定岗、建设管理和资金筹措上,大胆探索,积极实践,为全省试点工作开展摸索出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三是监督检查环节。所有项目都建立台帐,并对工程建设进度定期通报,将进度滞后的项目直接通报当地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省厅不定期派出督查组深入试点项目建设现场,督促工作进度,对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安排专人现场蹲点督办。

  3、创新三个"机制"。一是强化政策支撑机制。为确保增效扩容改造效益长久发挥,与省物价局多次协调,省物价局同意对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实行新的电价政策,增发电量的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58元。我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我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相关配套措施的通知》,要求试点项目严格落实定员定岗制度,保证河道生态基流,探索增效扩容改造与农民直接受益新模式。二是完善资金筹措机制。我厅联合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推进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落实配套资金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对配套资金落实困难的项目法人,鼓励通过银行贷款、社会融资、职工集资等渠道筹措资金。三是健全考核机制。我厅把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作为全省"芙蓉杯"水利建设竞赛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严格按照增效扩容改造绩效评价办法的要求,对试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考评结果与下年度计划安排挂钩。

  虽然我省试点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但试点项目只占全省规划实施项目的2.3%,下一阶段我省要在三年内完成670座电站的增效扩容改造任务,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我们一定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迅速行动,周密安排,总结经验,确保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任务全面完成。

  

责编:李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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