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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援越在全国农村水电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2013-07-11 11:25  

  

在全国农村水电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水电局巡视员邢援越

2013年7月4日

  下面我就电气化、代燃料和安全监管工作的几个具体问题与大家做交流。

  一、电气化工作

  2012年,中央出台了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前期工作、建设管理、检查监督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提高了电气化项目中央投资补助比例,严格要求申报项目必须是水利和发改两家联合申报,已完成项目可研或初设的编制并有正式批复文件,对项目开工情况、完成投资、配套资金落实、中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重点省采取发函或现场检查方式进行了督查。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省规划实施明显滞后。2011-2012年共分解下达了26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546个项目。2013年安排新开工项目182个,中央补助的电气化项目达到728个,涉及305个县,装机188万千瓦。还有26个电气化规划县没有申报电气化项目,有的规划县预期不能达标,需要调整。

  2、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由于项目前期工作深度不够、资金筹措不到位等原因, 2011-2012年有31个中央下达了投资计划的项目省里没有分解下达投资计划,还有的部分下达了资金计划的项目不能按时开工,截至2012年底,有44个项目没有开工。

  3、财政配套落实情况不好。2012年电气化项目全国共计落实地方配套资金9693万元,占中央补助资金的19.4%,没有达到省级配套资金和中央资金比例不低于1:1的要求,一些省份没有配套资金。

  下一步工作重点是:

  1、对电气化规划范围县进行调整。根据各省规划实施情况,调出不能达标的县,调进积极性高、具备实施条件的县,确保完成规划任务。

  2、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继续对各地分解下达项目投资计划情况、中央资金到位情况、省级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分阶段考核评分,考核结果要与下一年投资计划挂钩。对未开工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对重点省份要进行现场检查。继续严格审查2014年新开工项目。

  3、积极探索建立农民受益机制。积极推广云南、广东等省在电气化建设中促进农民增收的经验和做法,鼓励各地大胆实践,探索电气化建设国家投资形成的收益反哺"三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多种形式,并开展试点培育典型,对试点项目在资金和政策上予以重点倾斜。

  4、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电气化规划县有一半处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集中资金重点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水利部定点扶贫地区的电气化建设,建设一批有特色的电气化示范县、乡、村,充分发挥电气化项目扶贫解困的作用。

  5、加强对电气化项目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中央补助投资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所形成的资产属国有资产,各地要明确电气化项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措施,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且保值增值。

  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2012年,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出台了代燃料项目管理办法。先后印发了规范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和报送备案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新开工项目必须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审批工作,实施方案批复文件中应重点明确项目区建设内容及投资、代燃料供电方式和电价以及国有资产监管等内容。在安徽休宁召开现场会,积极宣传先进典型。为进一步提高小水电代燃料规模效益,扩大社会影响,提出了整村整乡集中连片推进项目建设的新思路,着力打造一批小水电代燃料示范县。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项目进展缓慢。2009-2010年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中,还有个别没有开工,部分项目进展缓慢,影响国家投资和代燃料效益的发挥。

  2、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差。虽然2012年省级配套资金由较大幅度增长,但部分省(区、市)仍未达到省级配套资金比例要求,有9个省(区)和新疆兵团没有配套资金。

  3、融资难度大。虽然国家提高了补助比例,但由于农村水电开发成本越来越高,建设资金缺口仍很大。目前除农发行出台了扶持政策外,其他一些商业银行对小水电贷款都设置了准入门槛、限制条件,多数都提高贷款利率、缩短还款年限,项目业主融资难、负担重。

  下一步工作重点是:

  1、加快项目建设。各地要加强对在建项目的管理,没有开工的要抓紧开工,进展缓慢的要重点督办,加快项目建设。积极落实省级配套资金,要严格执行小水电代燃料标准及现代化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2、做好项目储备。各地在抓紧已下达计划项目建设的同时,注重项目储备,落实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在申报计划前基本具备开工条件,可随时开工建设、按期完工交付使用。

  3、集中连片推进建设。各地对集中连片推进小水电代燃料积极性很高,全国有部分省上报了小水电代燃料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各地要优化工程布局,选择合适的项目,加强前期工作,集中连片地开展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

  4、积极推动出台政策。各省要结合本省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学习借鉴其他省已出台的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和出台小水电代燃料扶持政策,争取在配套资金、借网供电、电费补贴、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有所突破。

  三、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工作

  根据四部委通知精神和我部开展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全覆盖"的总要求,在全国范围内逐站落实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到2012年底,全国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覆盖率已超过95%。《全国农村水电文明站(所)创建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组织起草了《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并在全国征求意见。在全国开展了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对4省10县17个水利水电施工现场进行重点督查。组织培训各地安全生产骨干400多人。

  虽然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今年上半年,农村水电发生1起较大事故,死亡4人。与2012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相同,死亡人数增加了3人。

  下一步工作重点是:

  1、扎实推进安全监管全覆盖工作。3月份印发了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逐站落实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并在媒体上进行公示,水利部将在各地 "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公示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予以公示。

  2、深入开展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汛前已经下发通知,要求重点排查全国已建、在建的各类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安全隐患,确保农村水电防汛安全和工程安全,希望各地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我们将适时派出工作组,对重点地区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3、推进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修改完善《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按照程序报批,做好达标评审准备工作,全面启动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4、继续组织开展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培训。2013年计划举办"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培训班"2期,计划培训学员160人次。希望大家高度重视,选派参加培训业务骨干参加培训。

  

责编:李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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