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会议,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正式启动。
2007年3月,成立海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
2007年8月,水利部批复海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任务书,成立海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技术专家组。
2008年3月,海委与海河流域综合规划承担单位签订责任书。
2008年4月,海河流域综合规划流域内各省市实地调查启动。
2009年7月,完成海河流域综合规划初稿。
2009年9月,在北京召开海河流域综合规划专家咨询会。
2009年11月,海河流域综合规划送审稿上报水利部。
2010年6月,海河流域综合规划通过水利部专家审查。
2011年1月,水利部就海河流域综合规划征求国务院有关部委和流域内省市人民政府意见。
2011年5月,海河流域综合规划通过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评估。
2012年5月,海河流域综合规划通过部际联席会议审议。
2012年8月,海河流域综合规划通过水利部部长办公会审议。
2013年2月,海河流域综合规划上报国务院审批。
2013年3月,海河流域综合规划获得国务院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