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报道--2013年专题报道--开启江河开发治理保护新篇章--媒体报道
  
新华社:《七大流域综合规划全部得到国务院批复》
  2013-05-27 14:45  

  新华网北京3月12日电(记者于文静)  继2012年底国务院批复长江、辽河流域综合规划后,日前,国务院批复了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太湖流域综合规划。至此,七大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全部得到国务院批复。

  这是记者近日从水利部获悉的。近年来,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逐步形成,水情工情和河流自然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全面加强流域综合管理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等10个部门,组织流域管理机构、有关地方、科研单位和各方面专家,在开展大量现状调查评价、专题研究等基础上,全面完成七大江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

  本次七大江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提出今后一个时期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控制性指标等,统筹处理好兴利与除害、开发与保护,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等关系,明确了相应工程布局、主要任务、实施意见和管理措施,全面提升水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七大流域综合规划分别研究制定了2020年、2030年完善流域防洪减灾、水资源综合利用、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保护、流域综合管理四大体系的目标和任务。

  此外,各流域分别确定了水生态环境保护控制性指标,通过实施生态调度,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环境需水要求。突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定了流域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规划意见。

作者:   责编:胡亚利
 
京ICP备14010557号 主办:水利部办公厅 网站联系电话:010-63202558
政府网站标识码:bm20000001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