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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七大流域综合规划全获批复》
  2013-05-27 14:40  

  本报北京3月12日讯 记者张雪报道:继2012年底国务院批复长江、辽河流域综合规划后,日前,国务院批复了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太湖流域综合规划。至此,我国7大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全部得到国务院批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流域综合规划是流域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重要依据。

  据悉,新中国成立以来,分别于上世纪50年代、80年代组织集中开展了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有效指导了流域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近年来,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新的格局逐步形成,流域水情工情和河流自然状况发生了显著变化,全面加强流域综合管理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为适应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更好地指导当前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防治水害,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等10个部门,组织流域管理机构、有关地方、科研技术单位和各方面专家,在开展大量的现状调查评价、总体规划、专业规划、专题研究等基础上,全面完成了7大江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

  本次规划修编工作突出了5个特点:第一,突出4大支撑保障体系。第二,突出规划的指导性和约束性。第三,突出维护河流永续利用。第四,突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第五,突出规划方案的协调性。

作者:张雪   责编:胡亚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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