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夯实防灾减灾基础
努力减轻洪涝台灾害损失
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浙江省地处东南沿海,洪涝台灾害多发。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防汛防台工作,把防御洪涝台灾害放在保障浙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位置,不断加强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近年来,全面实施“强塘固房”工程建设,着力推进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防汛防台综合能力,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实施“强塘固房”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综合能力
在前几年实施千里标准海塘、千里标准江堤、千库保安、百城防洪、地质灾害点避险搬迁、灾后重建等一系列工程基础上,2008年省委、省政府做出了全面实施“强塘固房”工程的重要战略决策,提出率先建成布局合理、标准适宜、体系完备、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防灾减灾体系。全省已加固水库583座、海塘100公里、水闸100座、堤防369公里;完成万方以上山塘普查,并先行开展临村“屋顶”山塘整治;改造完成农村困难家庭旧房2.8万户;搬迁地质灾害危险区域5743户19837人;建成避灾场所5600处、标准渔港5个;政策性农房保险参保1000余万户,参保率达98.5%。
二、以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为抓手,着力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
2004年“云娜”台风以来,我省不断探索总结,积极推进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主要做法:
(一)深入调查,研究对策。2005年,省防指专门成立了课题组,研究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课题被列入了省重点软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调查分析了我省基层防汛防台工作现状,总结了基层防汛防台成功案例,并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研究提出了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总体思路和框架。在此基础上,省防指于2007年6月专门发出《关于加强基层防汛能力建设的意见》,要求各地从防汛组织、责任制、应急预案、监测预警、救援保障、培训与宣传等12个方面加强基层防汛能力建设。
(二)积极探索,抓好试点。2008年,省防指在台风灾害相对比较严重的台州市先行试点。台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结合省里试点,实施“百乡和汛”工程,全面开展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并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考核内容。在试点中,大胆实践和创新,在基层创造了不少各具特色且行之有效的防汛体系建设经验。所有试点乡镇(街道)都成立了防指和防汛办,行政村(社区)也成立了防汛办;会商系统已到乡,部分已到村;建立了防汛责任人数据库,预案、预警已延伸到村、到社区、到网格;乡乡有避灾中心,村村有避灾点。为规范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在试点基础上,市政府出台了《台州市基层防汛体系建设规定》。
(三)总结经验,全面推进。2009年省防指把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作为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具体行动。及时总结台州市试点经验,起草了《关于加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的意见》和《浙江省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按照省领导的要求,在两个文件正式下发前,先行在临安等5个县(市、区)进行了试点,通过试点积累经验,进一步修改完善。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两个文件已分别由省委、省政府和省防指印发,并在2009年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上,全面部署了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任务,明确要求全省在2010年汛前建成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防汛防台指挥部为单位,以行政村、城市(镇)社区防汛防台工作组为单元,以自然村、居民区、企事业单位、水库山塘、堤防海塘、山洪与地质灾害易发区、危房、公路危险区、船只和避灾场所等责任区为网格的基层防汛防台体系。为贯彻落实意见和方案,省防指办制作了专题片,举办了培训班,指导各地切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
(四)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在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中,重点抓好基层防汛防台的组织、责任制、预案、预警、应急响应和救援恢复等体系建设,并落实好设施、技术、经费、制度等保障。明确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由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全面负责,各县(市、区)防指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省、市防指及有关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并实行考核验收。省政府将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纳入“大禹杯”评比考核内容,凡未完成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的不得参加“大禹杯”评比。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将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纳入绩效考核,并实行逐级验收制度。截至目前,已有四分之一的县(市、区)完成了建设任务。
三、以人为本,科学应对洪涝台灾害
2009年,我省天气复杂多变,梅汛期出现了非典型梅雨;影响浙江台风个数较常年偏少,但影响程度较重,特别是“莫拉克”给我省带来了长时间持续强降雨;非汛期和盛夏出现了持续阴雨天气,太湖长时间处于较高水位;局部灾情比较严重。全省各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民生至上”的理念,以“不死人、少伤人”为目标,在国家防总、太湖防总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充分发挥“强塘固房”工程作用,充分运用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成果,周密部署,积极应对,努力减轻洪涝台灾害损失。在防御过程中,做到“5个突出抓好”,即:突出抓好洪水调度和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做好水库预泄和河网预排,提高拦蓄洪水能力,加强安全巡查和监管,充分发挥工程效益;突出抓好山洪与地质灾害防范,充分发挥山洪灾害防治建设成果,加强监测预警工作,及时撤离受山洪与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避免人员伤亡;突出抓好危险区域人员转移,按台风影响情况,梯次转移危险区域人员,确保人员安全;突出抓好海上船只避风保安,确保船只全部回港或到安全区域避风;突出抓好抢险救灾,及时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及时修复水毁工程、设施。通过一系列应急措施,2009年全省避免了22座县级以上城市被淹受涝,避免了多起因山洪灾害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事件的发生,估算防灾减灾直接经济效益88亿元以上。
近年来,我省在防汛防台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一是极端天气事件增多,大范围、长时间强降雨对流域防洪调度和防洪排涝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沿海海塘防御超标准风暴潮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城市化和基础设施建设中迫切需要统筹考虑防洪防台安全;四是尽管我省开展了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但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坚持不懈地巩固提高。会后,我们将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先进经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机遇,精心组织,扎实做好2010年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