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现将《2008年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08年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