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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水文总站开展《水文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宣传月活动
2008-07-02

  本站讯 (通讯员 王芳)2008年6月北京市水文总站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以下简称《水文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宣传月活动,为《水文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水文事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5月29日,总站在《中国水利报》第八版以整版篇幅配发图片和文章,专版庆祝《水文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3月22日~5月30日,开展了"贯彻落实《水文条例》加速发展水文事业"征文活动,及时下发通知,向全市水文工作者发出征集的号召,组织技术委员会评奖,并将优秀文章推荐参加水利部水文局征文活动。总站要求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广泛宣传《水文条例》内容和水文工作,认真总结《水文条例》贯彻实施一年来的经验。总站还向机关各科室和各水文站发放宣传电视系列片《人、水、法》专题片,组织职工观看。宣传月期间,在机关和各测站显要位置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组织稿件利用网络配合宣传,营造了热烈的氛围。下半年,总站还将制作宣传片在电视台播放,加强《水文条例》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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