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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暨宣传贯彻《广西水文条例》户外宣传活动在南宁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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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6-03 |

现场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覃瑞祥副主任(左一)和自治区副主席陈章良(左二)一起发放《水文条例》宣传资料

水文条例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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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 (通讯员 周也茹)6月1日,广西在美丽的绿城南宁市隆重举行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暨宣传贯彻《广西水文条例》户外宣传活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覃瑞祥副主任,自治区副主席陈章良,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钟想廷及自治区水利厅党组成员、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局长魏文达等领导出席活动。
这次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条例》为主题的现场宣传庆祝活动,由自治区水利厅主办,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承办。
当天上午,首府南宁市民族广场格外热闹。自治区水利厅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组织广场户外宣传活动,在广场摆设彩虹门和悬挂宣传横幅、条幅及彩色汽球,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提前制作了15块反映广西水文发展成就的宣传展板。现场播放“中国水文”宣传片,展示水文战线建设成就和水文职工精神风貌。在现场摆设咨询台,自治区人大、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一起向市民发放《水文条例》宣传材料,认真详细地回答市民们提出的问题。通过展板、影像、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讲解,抢答、有奖竞猜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水文工作。同时,精心准备了丰富多彩的文艺演出,为现场宣传活动营造热烈的欢庆气氛,为《水文条例》的贯彻执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在宣传现场,魏文达局长还接受了广西电视台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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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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