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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召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座谈会(图)
2007-07-23

  

《水文条例》座谈会会场

  洪小康副厅长发表讲话   

 

  本站讯 (通讯员 张刚)7月19日上午,陕西省水利厅主持召开了全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座谈会。省水利厅副厅长洪小康发表了讲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赵建纲、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王军道、水利部水文局站网处处长王左等领导参加了会议。省水利厅总工程师孙平安主持座谈会。省人大农工委办公室副主任段新利、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省水利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新闻单位、省江河水库管理局、各地市水利(务)局、省水文局领导和各部门负责同志以及直属局的局长、党总支书记等7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议。

  洪小康在讲话中指出,这次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座谈会,是在全省进入主汛期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会议。陕南汉江及其支流相继出现了暴雨洪水而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水文条例》,对保障水文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水文服务社会的功能、全面搞好我省今年的防汛测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他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水文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二是全面把握和领会《水文条例》的深刻内涵,推动陕西省水文事业健康顺利发展;三是以贯彻落实《水文条例》为契机,不断提高水文服务水平与能力。

  座谈会上,参会代表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郑生民局长做了题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促进陕西水文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专题发言。着重阐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颁布实施对陕西省水文发展的重大意义、《陕西省水文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陕西省水文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颁布实施给陕西水文事业发展带来的机遇和面临的挑战。随后,延安市水资源局、汉中市水利局、商洛市水务局、宝鸡市水利局、安康市水利局等单位的代表分别就贯彻落实《水文条例》谈了各自的认识和体会,对下一步深入贯彻和落实《水文条例》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

  水利部水文局站网处王左处长就水文立法的迫切性和必要性,基础性和科学性,《水文条例》的立法过程以及《水文条例》的深刻含义、如何扎实贯彻落实《水利条例》等内容做了宣讲。

  王军道就《陕西省水文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的一致性和共同性进行了诠释。并就今后我省水文工作如何按照要求,明确职责和任务,扎实做好水文规划、发展水文,加大宣传力度等方面做了深刻刨析。

  赵建纲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对《陕西省水文管理条例》进行必要的补充和修改等做了具体阐述。

  孙平安在会议结束时说,通过这次贯彻落实《水文条例》座谈会,使大家进一步明确了《水文条例》的法律地位,同时,也是加大了我们的责任,我们要共同努力,加强水文自身建设,面向社会,强化服务意识,共同来促进水文工作的全面发展。(陕西水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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