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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水文局召开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会议
2007-07-02

  本站讯 (通讯员 邓明 冯绘灵)6月29日上午,全省水文系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会议在合肥召开。安徽省水文局领导班子、局直各单位负责人、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省局胡余忠总工主持了会议。他传达了部水文局在北京举办的《水文条例》宣传贯彻培训班精神,从水文立法的必要性、《水文条例》的立法思路、《水文条例》有关规定的深刻内涵以及地方水文立法的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了解读。胡余忠指出,我们要吃透《水文条例》的内容,抓好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并不折不扣地加以施行;要进一步加强水文行业管理,加大行业宣传力度,积极培养公共管理人才,抓紧开展配套法律的建设。

  胡余忠要求,全省水文系统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水文条例》对水文工作的推动作用,当前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水文事业发展规划,加快水文信息共享系统建设,制定并落实各项内部管理措施,制定水文资料的整编技术标准,落实水文资料管理和汇交程序,逐步实现水文事业和技术咨询工作的分离。(安徽省水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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