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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开展水文条例宣传贯彻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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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7-02 |
本站讯 (通讯员 周也茹)为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更好地宣传贯彻水文条例,广西积极开展全区水利系统水文条例宣传贯彻培训。广西水利厅机关各处室、厅属有关二层单位的领导,14个地级市有关领导,广西水文水资源局全体干部职工,8个水文水资源分局有关领导,南宁水文水资源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含南宁水文站)以及广西水电职业技术学院部分师生共近200人参加了培训。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焱,厅党组成员、广西水文水资源局局长魏文达亲自参加这次培训学习。
6月30日,广西水利厅在南宁市举办全区水利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宣传贯彻培训班。培训班专门邀请了国务院法制办农环司王振江司长、水利部水文局站网处王左处长两位经验丰富的领导分别作专题辅导报告。
王振江司长主要从《水文条例》制定出台的目的意义以及做好《水文条例》的贯彻实施等方面作辅导。王振江司长指出,当前水文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对水文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够,二是水文工作管理不规范,三是水文行业管理薄弱,四是水文监测设施和监测环境经常遭到破坏,五是水文工作自身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立法加以解决。因此,制定《水文条例》的目的,主要是解决水文工作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同时也是完善水事法律体系的需要。
王振江司长强调,制定《水文条例》应当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一要把握好现实与未来的关系,二要把握好内部管理和外部管理的关系,三要把握好活力和有序的问题,四要把握好水利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关系,五要把握好管理体制等问题。对于如何做好《水文条例》的贯彻实施,王振江提出了以下要求:一要进一步转变观念认识;二要在加强公共服务的同时,加强公共管理;三要用好水文条例各种规定、各项条款,推动水文事业发展;四要抓好配套的法规制度建设。
王左处长介绍了《水文条例》的立法历程和背景,并对条例的主要条款作了详细解读。
广西水利厅党组成员、广西水文水资源局局长魏文达主持这次培训学习,并作总结讲话。魏文达局长指出,这次培训时间虽然很短,但主题突出,内容丰富,达到了预期目的。并就如何做好《水文条例》下一步的宣传贯彻工作提了三点要求:(一)要进一步深入学习《水文条例》;(二)要进一步大力宣传《水文条例》;(三)要深入贯彻实施《水文条例》:一要加强水文配套的法规建设,二要积极推进市、县水文管理体制改革,三要进一步完善水文投入机制,四要切实加强水文行业管理,五要进一步做好水文服务工作。魏文达局长强调,抓好《水文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也是各级水利、水文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要以贯彻落实《水文条例》为契机,全面适应《水文条例》对水文工作的要求,加快水文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努力做好水文工作,推进广西水利、水文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新广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广西水文水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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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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