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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水文局全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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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6-08 |

本站讯 (通讯员 陈友香)自6月5日西藏地区水利系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大会召开以来,西藏水文局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党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宣传贯彻<水文条例>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安排《水文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部门及各地(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大队于6月7日全面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水文条例》学习宣传活动,掀起了《水文条例》的学习宣传高潮。
学习过程中,有的部门采取集中讲读的形式,让大家对《水文条例》内容进行全面了解;有的部门采取先自学后集中讨论的形式,让大家结合工作实际领会《水文条例》的内涵;有的部门采取撰写心得体会的形式,检验大家对《水文条例》的学习效果。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西藏水文全体职工入脑入心地了解、掌握了《水文条例》颁布实施的目的和意义,从中明确了水文工作的内涵、性质与地位和流域机构对水文站网规划的管理职能,以及水文监测环境保护制度等。大家一致认为,今后的各项水文工作将步入有法可依的法制化轨道,我们一定要坚守岗位,树立服务意识,把握机遇,切实履行好水文职责,加强水文管理,规范水文工作。
按照《宣传贯彻<水文条例>的实施方案》,西藏水文局将组织各部门在6月10日走上街头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户外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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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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