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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组织调研组赴湖南省开展《水文条例》立法调研工作
2006-09-26

调研组在长沙水文站考察

调研组在长沙与省直有关部门座谈

调研组在凤凰水文站与基层水文职工座谈

  本站讯 9月20日-24日,由国务院法制办农环司司长王振江、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司长赵伟、水利部水文局局长邓坚、副局长蔡建元等领导组成的《水文条例》调研组赴湖南开展了立法专题调研。

  在湘期间,调研组专门听取了省人民政府法制办、省编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水利厅等省直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对《水文条例》的意见和建议,与基层水文职工进行了深入的交谈,并实地考察了长沙水文站、常德水文站和凤凰水文站等基层水文单位。

  王振江司长表示,水文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公益事业,在确保防洪安全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制定《水文条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水文事业发展、加强和规范水文行业管理的需要。法制办将认真考虑调研中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加快立法审查进度,争取尽快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研究中心主任唐正其、省水利厅副厅长刘佩亚陪同考察。




责编: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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