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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水文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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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5-11 |


本站讯 5月11日,水利部水文局组织全体处级以上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邓坚局长主持并作了重要讲话,蔡建元副局长、卢良梅副书记参加。
邓坚局长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的出台,体现了国务院和水利部对水文工作的高度重视,凝聚了几代水文工作者的心血和智慧,是水文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明确了水文工作的法律地位,建立了一系列加强水文工作的重要制度,将水文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必将推动水文事业健康稳定发展,必将促进水文工作更好地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基础支撑。邓坚局长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内容十分丰富,全国水文系统要加强学习领会,准确把握,灵活运用,深入贯彻落实。
水文站网处王左处长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立法必要性、立法过程、条例主要内容、学习要点等进行了介绍。
据悉,水利部水文局近期将部署一系列学习宣传活动,掀起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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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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