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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水文水资源局积极开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相关活动
2008-06-05

  本站讯 (通讯员 韦妤欣)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进一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条例》,广西水文水资源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相关纪念活动。6月1日,在南宁召开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暨宣传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条例》座谈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覃瑞祥,自治区副主席陈章良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区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专家学者也应邀出席。同时下发《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相关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水文部门与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一道,在全区范围内迅速掀起宣传贯彻《水文条例》的热潮。


责编: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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