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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市召开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座谈会(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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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8-17 |

会议会场 (摄影/秦蓓)
本站讯 (通讯员 秦电文 吴孟华)8月14日,桂林市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座谈会在桂林市人民政府召开。出席座谈会的有桂林市人大常委会熊显元副主任、桂林市人民政府粟增林副市长、赵仲华副秘书长以及桂林市法制办、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广电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气象局、桂林海事局等单位领导。会议由市政府赵仲华副秘书长主持。区水文水资源桂林分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全部到会。
熊显元在讲话中指出,水文是水利工作的重要基础和技术支撑,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公益事业,并在防汛抗旱、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当今治水面临的洪水灾害、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四大问题,迫切需要水文提供技术支撑和优质服务。颁布实施《条例》,标志着我国水文事业进入了有法可依和规范化管理的新阶段,必将对我国水文工作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
熊显元强调,经过多年的培养与锻炼,桂林水文建立了一支高素质的业务队伍,在桂林市历年的防汛减灾、促进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希望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好《条例》,促进桂林水文事业的健康发展。
粟增林指出,水文部门在大洪水测报、水质监测、桂林市防灾减灾、城市经济建设、漓江旅游调度等提供了准确信息和优质服务,桂林市委、市政府给予了"抗洪抢险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市政府将按照《条例》的要求,在经费安排上、在双重管理工作上,对桂林水文给予更多的支持。同时,粟增林要求:一、充分认识《条例》公布施行的重要意义;二、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内涵;三、切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四、以《条例》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桂林的水文工作。
区水文水资源桂林分局秦电文局长对桂林市人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多年来给水文部门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介绍了桂林水文概况及近年来的主要工作。并表示广大水文干部职工一定会更加努力,为桂林市防灾减灾、经济建设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桂林做出更大贡献。
市水利局、财政局、发改委、桂林海事局等部门领导作了发言,在肯定桂林水文所取得成绩的同时,一致表示将按照市领导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职能职责,贯彻实施好《条例》,一如既往地支持桂林水文事业发展。
桂林电视台、桂林日报社记者列席了座谈会。当晚,桂林电视台在《桂林新闻》进行了报道。15日,《桂林日报》头版报道了座谈会情况。(广西水文水资源桂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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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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