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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剩张家口局三道营水文站多措并举学习宣传《水文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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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8-08 |
本站讯 (通讯员 周尚魁)2007年4月2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96号国务院令,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07年6月1日起实行。在听到这一喜讯后,我们感到万分振奋,认识到水文事业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水文工作被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和支持,作为水文行业的一份子,我们在深感自豪和荣耀的同时,也感到自身的责任加重。《条例》的颁布,奠定了水文事业有法可依、规范化管理的基础,这一水文大法更是我国水文发展史上重要的里程碑。 在收到了《条例》后,我站积极响应上级领导的号召,组织职工开展学习,一边做记录,一边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条例》是水文职工的工作依据、工作指导,是水文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同时也为提倡大水文、发展大水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结合我站的实际情况,就如何学好、宣传好《条例》,使《条例》宣传进家进户,扩大《条例》的影响力,全站职工都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和意见。宣传《条例》首先自己要学好《条例》,领会其精神实质。在老站长李占林和站长周尚魁的带动下,全站组织了四次学习和讨论,同时把《条例》一字不少的摘抄到学习笔记上。周尚魁利用汛前检查属站的机会,积极主动地向委托员及其周围村民宣讲《条例》;李占林、于涛利用闲暇时间,向测站附近村民讲解《条例》;李占江利用回村吃饭的时间,向邻居街坊们讲解《条例》。一时间,测站内外,《条例》成了人们的谈论焦点。 今年6月1日上汛,为了保障我站汛期发报顺利,站长周尚魁预先通过县防办联系到县供电公司和网通公司,在向两家公司讲解了《条例》和我站的工作情况后,获得两家公司的一致保证,在汛期发报时间内及时供电,保障我站电话不断,并且保证每次停电提前通知我站,以做好充足准备。 六月份,我站职工在站房、汛房外张贴了有关《条例》的标语,悬挂横幅庆祝《条例》的实施。随后到村委会、派出所和镇政府宣传讲解《条例》,并到附近工矿企业宣传发放《条例》。当到金矿选场宣传《条例》时,其负责人感慨地说:"我们深知水文工作的重要性,也知道你们在防洪减灾所起的作用,我们能盈利也是得益于你们的工作保障,我们会大力支持、配合你们的工作,保证今年汛期停止浮选。" 通过学习和宣传《条例》,我站在附近村民中扩大了《条例》的认知度,各单位、各部门和村民们都了解我站的水文工作,提高了水文站的影响力。经过我站的努力,在我站测验设施范围内种植的高秆作物均被清理,杜绝了在河道内挖沙填沙、倾倒垃圾的现象。这正如老站长所说的,"现在有法律依据,谁要是破坏我们的测验设施,我们就用法律武器来维护我们的权益。"(河北省张家口水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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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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