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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委中游水文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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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6-12 |

高国甫副局长在宣传会上作报告

精神抖擞的宣传队伍

宣传人员为行人散发传单
本站讯 (通讯员 甄晓俊 刘都喜)为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宣传贯彻工作, 6月10日黄委中游水文局联合晋中市区域水文机构在晋中市文化艺术中心广场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户外宣传活动。
《水文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水文事业进入了有法可依、规范化管理的新阶段。在宣传会上,黄委中游局高国甫副局长作出了《扎实宣传<水文条例>,推动水文事业发展》的报告。此外,通过搭建彩门、悬挂气球、宣传版面、散发《水文条例》传单等形式,向过往的群众宣传了《水文条例》的内容、水文的作用、水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知识等。同时也介绍了黄委中游水文局职责范围、流域概况、科技成果及服务项目等。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会了解水文的意识、提高了中游局的社会知名度,中游局也将继续深入、持久地把《水文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开展下去。(黄委中游水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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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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