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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水文总站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宣传日户外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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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6-12 |
本站讯 为了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宣传落实贯彻工作。在6月10日《条例》宣传日,上海市水文总站在市中心最繁华的外滩陈毅广场和龙华地区举行规模较大的户外宣传活动。
这次宣传活动采用多种形式,在总站办公大楼以及市中心外滩陈毅广场悬挂6条大型横幅宣传标语和60面迎风招展的宣传彩旗,制作了19块反映上海水文发展的图片,工作人员统一穿戴印有"上海水文"字样醒目标志的服装和帽子,不间断地通过广播热情地向过往市民大力宣传《水文条例》颁布施行的重要意义;并向市民发放《水文条例》单行本,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张,向市民赠送总共累计2000只印有"上海水文"字样的彩色气球,现场开展了与市民互动的水文知识解答等,使广大市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有了直观的认识。整个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受到了较好的效果。
通过大力宣传,我们相信社会各界和市民今后会更加关注和支持水文事业的发展。让我们共同用实际行动"爱护环境、关注水文、保护家园", 抓住当前机遇,推动水文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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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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