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站9月8日讯 9月7日-9月8日,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座谈会在京召开,这是在水管体制改革进入到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水利部副部长陈雷出席会议并就加快实施方案出台步伐、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提出明确要求(全文另发)。
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司长周学文通报了全国水管体制改革进展情况以及水利部所做的工作,江苏省、湖北省分别介绍了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经验和实施方案的出台过程,与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介绍了各自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2002年9月17日,《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出台,水利部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对贯彻落实工作作出全面部署,部机关有关司局密切合作,采取一系列措施大力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各地对《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也高度重视,普遍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对水管单位进行分类定性,开展人员和经费测算,积极推进管养分离,大力开展改革试点等。经过近两年的共同努力,各项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总体进展顺利。
据统计,全国己有江苏、重庆、黑龙江、湖北、山西、河北、云南、广西、四川、吉林、山东、湖南、海南、福建、青海、新疆、内蒙古、贵州、陕西、广东、浙江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实施方案,其他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施方案也已编制完成,正与有关部门协调。
参加座谈的还有水利部有关司局、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负责同志,本次会议交流了各地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经验,分析了工作中遇到了困难和问题,研究了下一步工作措施,对促进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