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4-3 来源:本网
水利部关于颁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编制定员试行标准的通知(81)水劳字第22号
各省、市、自治区水利(水电)厅(局),长办、黄委、淮委、珠委、海委,丹江口、潘家口水利枢纽管理局:
为了切实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1979]62号文指示精神,现制定颁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编制定员试行标准》,自一九八一年六月一日起施行。希在试行中及时总结经验,以便在适当时候补充修订。
责编:one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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