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清形势 调整思路 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新世纪的依法治水工作
---政策法规司张林祥司长作专题发言

水利部网站李锋、钱峰摄


在我们刚刚告别20世纪和喜迎新世纪到来的时候,水利部党组在上海召开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总结“九五”,部署“十五”,安排新一年度的工作。我们听了汪恕诚部长的工作报告,深受启发,倍受鼓舞。我们决心以这次会议为起点,调整思路,突出重点,扎实工作,全面推进新世纪的依法治水,并努力做好今年的工作,为顺利实施“十五”水利计划开好头、起好步。下面,简要汇报一下“九五”期间的政策法规工作及今后的思路和打算:
一、“九五”特别是98大水后水利政策法规工作有了新的进步
过去的五年,是我国水利事业大发展的五年。特别是98大水后,全国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围绕部党组提出的新的治水思路,努力推进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转变,使水利工作从理论到实践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作为保障水利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法规工作,五年来也取得了新的进步:一是政策和法规制定工作稳步前进。“九五”期间国家颁布了《防洪法》、《水利产业政策》、《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水法律和行政法规,水利部颁布部规章40件。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出台水法律4部、行政法规17项、部规章80多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地方性水法规、政府规章和省级规范性文件700余件,为“九五”水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二是以建立专职水政监察队伍为主要内容的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基本完成。目前经各级编委批准成立的省级水政监察总队有20支,地(市)级支队303支,县级大队1949支,在编专职水政监察员达60000名;流域机构也已成立水政监察队伍102支,任命水政监察员1000名。同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开展水政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使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三是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水事秩序明显好转。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建立和完善了各项水管理制度,加强了对水事活动的管理。五年来,全国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5.14万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200万元。特别是在防汛清障、打击非法采砂以及清除河湖堤防违章建筑等方面,执法成效最为显著。四是积极调处水事纠纷,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几年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把依法调处水事纠纷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入现场,耐心工作,化解矛盾,使绝大多数水事纠纷被消灭在萌芽状态。五年来,共调处水事纠纷43100件,纠纷涉及标的金额26600万元,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五是深入持久地宣传水法规,推动全社会水法制意识不断增强。五年来,我们结合“三五”普法,利用多种形式,在全国广泛地开展了水法规宣传活动,特别是结合每年的“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以及汛期进行集中宣传,收到了很好的成效。
虽然水利政策法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比起水利改革发展的要求,我们感到仍有四点不适应:一是思想认识不适应。不少领导同志没有认清政府机关的职能主要是抓宏观管理、政策管理和依法行政,依然习惯计划经济体制时代的一套,重建轻管、重人治轻法治;二是政策法规建设不适应。目前虽然有了不少政策和法规,但从数量和质量上还不能满足水利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在水资源节约、保护和配置方面的立法比较薄弱。一些法规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惩治违法行为的有效手段不够;三是执法工作不适应。水法规规定的许多制度没有得到认真贯彻实施,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查处不够有力。重查处、轻预防,违法事件甚至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案件屡有发生。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现象还比较普遍;四是执法队伍不适应。人员素质仍需进一步提高,队伍经费不落实、装备不足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以上这些问题必须在新世纪之初抓紧解决。
二、“十五”水利发展对政策法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十五”及今后十年,是我国开创现代化、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的重要时期,也是实现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关键时期。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专门用一章系统地阐述了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了宏伟的蓝图。特别是对水利,不仅明确提出了发展的指导思想、方针、任务,在基础设施建设中水利被摆在第一位;在确定的资源战略中水资源被摆在第一位;在水资源战略中节水被摆在第一位。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水利的高度重视,也使我们感到新世纪水利面临新的挑战和发展机遇。面对这一新的形势,水利政策法规工作必须转变观念、调整思路,才能适应新任务的需要。
98大水后,部党组提出了新的治水思路,即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这是对长期治水实践的深刻总结,是对水利如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深邃思考,是对未来水利发展方向的正确把握,也是对治水客观规律在认识上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一次飞跃。这一治水思路,完全符合五中全会的精神。而要保证这一治水方略的实现,就要正确处理资源、发展和环境的关系,正确处理人们(包括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要用法制来规范、引导和保障。
为此,我们在具体工作思路上要进行四个方面的转变:
一是要从单纯依靠行政手段治水管水向全面依法行政转变。不仅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立法,而且要引导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立法,引导市县(无立法权限的)出台规范性文件;不仅水利政策法规部门要研究政策,起草法律法规,而且水利其他部门,都要参与研究政策,起草法规。要转变职能,把长期习惯于行政命令的工作方式转变到宏观管理、政策管理、依法行政上来。二是要从单纯重视行业管理向既重视行业管理又重视全社会水事管理的转变。行业管理当然要加强。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随着水利对全社会辐射效应的扩展和全社会对水资源需求量的增加,管理对象必然是社会化,社会化的管理也必然是依法管理。三是在水利执法工作中,要从重事后查处向预防为主的转变。以往的水政监察,往往是出了事才去查处,这样做,既造成了国家财产的损失,又容易引起纷争。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水法制教育,加强执法巡查,尽可能地减少违法事件或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也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各种违法案件。四是在政研工作中要从一般性的研究向围绕水利调整布局、优化结构以及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运行方式的重点转变。所谓水利调整布局,即今后5到10年,重点要向西部大开发倾斜,所谓优化水利结构,即要按照新的治水思路,向水的开发、利用、治理、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上转移。为此,要加强西部大开发的水利政策研究,加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节约、保护和配置的政策研究,加强水利适应市场经济的体制和机制的政策研究。同时,也要搞好其他方面的政策研究。
三、今后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安排
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宪法》明确规定:“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国务院也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
行政的决定。根据这些规定和要求,我们提出今后水利政策法规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水利发展和改革这一中心,坚持水利改革与法制建设的统一,努力做到改革决策、发展决策与立法决策紧密结合,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比较完备的水利法制体系,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水利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主要工作打算是:
(一)以《水法》修订及配套法规制定为重点,推进立法工作。
《水法》是水的基本法,它的修订关系着21世纪水利事业的发展。《水法》的修订以提高水的利用率、科学配置、合理保护、建设节水型社会为目标;以保护生态环境,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根本;以建立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相结合,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求,又体现集中统一、精干高效、具有权威的水资源管理体制为方向,在加强水权管理、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建立健全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利用市场优化水资源配置的机制、保护水质水量、完善节水制度、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查处等方面进行重点修改,努力使之成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较为完善的新水法。按此要求,我们将协助国务院法制办多方面做工作,争取尽快报送全国人大审议。
在抓紧做好《水法》修订工作的同时,积极进行与《水法》相配套的《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等法规修订起草工作,并推动各省启动地方《水法》实施办法的修订,争取修改稿颁布后即颁布主要的配套法规。
加强政策研究。要在水利调整结构、优化布局以及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运行方式等重点领域的研究中有新突破、出新成果。加快南水北调建设基金筹集办法、水价管理办法和西部大开发的水利政策的制定,适时将实践证明已经成功的政策上升为法规,推进水利改革。
要拓宽立法渠道,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加强水法规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坚持立法、执法并重,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要把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要求落实到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管理、水利规划计划管理、水利资金管理、水利工程管理、建设管理、人事管理和外事管理等水利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明确依法行政的目标、职责、考核办法,切实改变过去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工作的方式,增强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解决问题的自觉性和能力。要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放在禁止河道违法建设、乱采乱挖砂石、盲目围垦、浪费水资源以及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方面。全面推行巡查制度,各级水政监察队伍要定期对河道、水工程、水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及早进行处理。特别是要加大对河道设障等重大案件的查处力度,并通过宣传,造成声势。
(三)认真贯彻落实《水政监察工作章程》,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
素质作为加强法制建设根本。
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地方机构改革,巩固总队、加强大队、建设乡镇中队,建立健全执法网络。同时,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巡查制为主要内容的水政监察制度,加大水政监察的投入,解决执法中长期存在的经费渠道不畅、装
备不足等问题。以县乡水政监察队伍的管理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县乡水政监察队伍的领导和监督。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把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成为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水利执法队伍。
(四)坚持不懈开展水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特别是领导干部水法律意识和法制
观念。
继续抓好每年的“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集中宣传,要讲效果,突出抓好重点单位、重点人、重点地区的水法制宣传教育,定期开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或举办法制培训班、学习班。
(五)认真调处水事纠纷。
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调处好水事纠纷。对已发生的水事矛盾及时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对一些容易发生边界水事矛盾的敏感地区,要建立水事协商机制,加强巡查,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要抓好水事纠纷多发区水利规划的试点工作,为预防和调处水事纠纷提供依据,并
抓紧做好与公安部联合起草《水事纠纷调处办法》的工作,同时继续完成漳河水事纠纷等重大水事纠纷的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