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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司工作重点是两方面,一是以深化改革和强化管理为核心,努力构建与国家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相适应的水利财务会计管理体系;二是以资产为纽带,推进企、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培育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市场经济主体。
一、努力构建与国家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相适应的水利财务会计管理体系
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在《建议》中明确提出要“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框架”,这是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一次根本性改革,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所谓的公共财政,就是一种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的政府收支活动模式或财政运行机制模式。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核心是改革财政支出管理模式,主要包括:
①改革现行预算管理体制,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在部门预算编制方法上实行零基预算;配合部门预算改革,对现行预算收支科目体系进行根本性的改革。
②全面推行国库单一帐户集中支付制度;
③在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
改革现行的财政管理体系,加快由计划经济大一统财政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共财政转变,必将对水利工作产生重大影响。如何适应国家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改革、完善水利资金管理制度与财务管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经济财务工作的重点。为此,必须认真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推行部门预算、国库单一帐户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强化水
利预算资金管理
1、部门预算改革
推行部门预算是一项影响深远的改革,中央部门于2000年已全面开始实行部门预算改革,地方也将陆续全面推行。部门预算的主要内容是“以部门为单位,集中统一管理部门全部预算的收入和支出;统一编制细化到单位和项目的预算;经批准的预算必须严格依法执行,不允许随意调整和预留机动。”这就要求我们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必须非常细致的做好各项基础工作,要求我们必须积极主动地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努力转变过去不相适应的管理方式和思维方式,以适应改革要求。推行部门预算要着重解决好以下四方面的问题。
一是要建立集中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将原来分散的、多头管理的资金统一集中编制一本预算,统筹规划、统一安排、规范管理各项资金。这就要求必须改革资金管理方式,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财务管理体制。所谓集中统一管理,就是明确财务部门为单位预算资金管理部门,对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财务部门要管“财”理财,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的关系,逐步建立起资金预算安排、管理、使用和监督几个环节相互监督约束的机制。
二是要树立依法理财、依法治财和依法办事的观念。部门预算是经国务院审核、全国人大会议审议批准的“法”,必须严格执行。目前在我们实际工作中还比较普遍地存在着不按预算执行,随意自行调整预算安排等问题,必须引起足够重视。《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及国务院关于落实《决定》的通知,对预算执行管理、监督进行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并对违反预算法行为做出了严厉的处罚规定。我们必须适应这种管理方式的转变,牢固树立“法”的观念。
三是要增强工作的计划性、预见性。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要求提前6个月编制下一年的预算,这就要求我们对下一年度需要开展的主要工作提前安排,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计划性。否则预算就无法反映单位的主要工作,也就难以争取财政资金支持。
四是要建立“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及“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观念与办事原则。部门预算中推行零基预算的主要做法是将预算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另一部分为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主要是人员工资、机构运转费用,这部分经费按定额标准确定,各单位水平基本一样;项目支出预算是根据开展专项业务工作的重要程度及国家财力进行安排。今后我们争取财政资金支持,主要就是项目预算部分。而项目预算最基本的要求是“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申请项目经费要有一套完整的报告书,要说清干什么?为什么干?怎么干?效果如何?预算资金怎样安排?只有在上述问题说明清楚之后,财政才可能给予安排。这就要求我们要加强预算编制的基础工作,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要理顺经费预算关系,加强预算项目库的建立,争取多立项多要钱,要转变过去先要钱后安排项目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并在平时做好项目储备。在预算的执行上要牢固树立“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观念,改变过去那种大包大揽的思维方式。事业无限,但经费有限,必须学会把有限的经费安排到最急需的地方,做最有效的事情。
2、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按照财政改革要求,今后所有财政资金按照预算安排,由财政部直接拨付用款单位和项目,不再经过主管部门和主管单位。这一制度将分三步实施:第一步是2001年选择几个中央部门和部分省先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第二步是2002年扩大试点范围,并进行国库集中收入制度改革;第三步是2003年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目前财政部已将我部列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部门,即2001年由财政拨付水利部的各项资金,开始试行国库集中支付,对此,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集中精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认真研究、学习、吃透改革精神,转变观念,要认识到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方向。这项制度对于减少资金流转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挤占、挪用资金,防止腐败具有重要作用。要加大宣传力度,使这一项改革深入人心。
二是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和布置,组织好相关工作,在组织上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及时总结和积累经验。利用改革试点契机,针对水利资金集中拨付中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办法,向财政部门争取有关政策,摸索出既符合财政改革精神要求,又能体现加强水利资金管理的资金拨付管理体制。
四是各单位要根据资金拨付管理体制变化情况,完善配套管理措施和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使各项管理制度与改革相适应。
3、积极推进水利财政资金政府采购
按照财政改革要求,政府采购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今后一个时期,国家要强制推行政府采购,公共消费到哪里,政府采购就要涉及到哪里。我们要按照财政部总体安排,积极探索政府采购这一新型的支出方式,各级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近期内组织好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二)努力推进水利财务、资金管理制度的改革,建立和完善水利财务会计基础
管理工作体系
1、要建立、完善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相适应、相配套的水利财务、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体系。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财务管理体制,促进财务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的建立与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方面要重点抓好制定事业单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修订、完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修编《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及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预算改革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办法。
2、要建立财会信息网络,形成科学规范、内容真实、反映及时的财会工作体系。在《“九五”期间水利系统会计电算化发展规划》实施的基础上,加快部与直属单位、部与地方省厅的财会信息网络建设,通过财会基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带动财务管理水平和财会人员素质提高,建立起财会基础资料、信息的快捷报告制度和反馈制度。从而形成主管部门(单位)对所隶属机构的资金管理监控网。除此之外,要进一步强化财会基础工作,对资金管理的重要环节及开户、担保、借款等要严格规范管理。加大财务监督力度,要在发挥财务监督职能作用的同时,加强自身监督,重点是建立完善工作环节中的监督约束机制。各级主管部门要经常对自身及所属单位的财务基础性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有条件的要积极推行会计委派制度。
3、要建立、完善财会业务咨询、人才培养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与水利系统有紧
密业务联系的中介组织在水利财务会计工作中的咨询服务、业务指导作用。要在实施《“九五”期间水利系统财会人员培训规划》的基础上,大幅度提高水利财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在人员培训上,要抓好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预算科目制度适应性改革以及《预算法》、《会计法》等的培训力度,抓好业务骨干和尖子人才培养。
二、以资产为纽带,推进企、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培育充
满生机和活力的市场经济主体
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仍然是“十五”期间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是今后一段时期经济工作的主线。我们要以改革和调整作为今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工作的重点,以资产为纽带,进一步完善水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企、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
(一)要尽快组建专司资产运营管理的水利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有效推进中央水
利国有资产的有进有退,做到进而有为,退而有序,抓大要强,放小要活,从战略上调整水利国有资产的布局。
1、中央水利国有资产基本情况及监管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1)中央水利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截止1999年底,部属各级各类中央预算单位共369户,(其中行政单位2户,事业单位2户,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67户,社会团体1户,包括部本级),共有资产237.2亿元,(其中事业单位167亿元,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67亿元)。部属单位所办企业共有249户参加了企业产权登记,资产总额109.6亿元。
(2)资产监督管理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从企业改制情况看,当前,水利企业单位的体制改革进展缓慢,绝大多数企业未按公司法要求改制,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截止1999年底,249户水利国有企业中,只有72户企业转为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多元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只有59户,分别占企业总数的29%和24%。
从国有资产现状看,存在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企业数量多,规模不大,资产分散。369户部属中央预算单位共有资产237.2亿元。部属单位所办249户企业资产总额只有109.6亿元。其中部一级事业法人38户,所办企业113个,资产总额714893万元;只有13户企业资产超过5000万元,其中资产总额5亿元的只有5户企业;部二级事业法人86户,所办企业111个,资产总额351568万元,平均每个企业资产只有3176万元。
因此必须通过资产重组,推进企、事业单位改革。
2、重组经营性资产,组建具有资产管理和运营功能的国有资产运营公司。集中管理,授权经营,加强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和运营工作。
3、深化改革,有效推进中央水利国有资产的有进有退,做到进而有为,退而有序,抓大要强,放小要活,从战略上调整水利国有资产的布局。
中央提出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明确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积极发展大型国有企业和企业集团、放开搞活中小国有企业,其核心内容是坚持国有经济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提出国有经济需要“进”、“为”“给予扶持”的行业和领域是: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高新和支柱产业。因此,今后仍需保持国有性质的水利企业应该具备下列两个条件:一是经营规模大、国有资产量多;二是经营管理的产业具有明显的水利公益特性。符合这两个条件的主要是多功能综合利用大中型水利工程经营管理企业,如黄河小浪底建设管理局等。而目前部属各级事业单位管理的企业大多数属于“退”的领域。这就要求我们:
一是抓好企业改制的指导工作,采用推动无偿划转股权、组织债转股试点等方式督促企业尽快按照《公司法》改制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
二是组织开展企业效绩评价试点,以此推动企业实行经营管理者年薪制和持股制。
三是抓好水利企业技改工作,争取更多的技改贴息贷款用于扶持企业的发展。
四是研究制订企业产权收益再投入政策,要求体现“择优扶强”的原则,要求投入符合产业政策。
(二)积极争取有利于水利发展的经济政策,为水利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体制改
革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加大对水利经济政策的研究力度,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出台有利于水利发展的经济政策,为水利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这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政府职能,也是调节水利发展的有效的经济手段。明年我司将会同有关单位,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1)争取有利的水利价格政策,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
水价形成机制不合理,供水价格偏低是当前制约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和用水浪费严重的重要因素。争取有利的价格政策,改变不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以黄河为例,今年国家计委批复黄河下游引黄渠首工程供水价格调整为农业用水价格:4-6月份1.2分/立方米,其它月份1分/立方米;工业及城市生活用水价格:4-6月份4.6分/立方米,其它月份3.9分/立方米。这项政策的实施,不仅能使工程管理单位增加7000万元的收入,增强工程维护能力,促进工程的良性运行,而且能起到提高用水户的节水意识,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的作用。
十五届五中全会建议中明确提出“改革水的管理体制,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调动全社会节水和防止水污染的积极性”。最近,国家计委已会同水利部印发了《关于改革水价促进节约用水的指导意见》,对水价改革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自2000年起,城市用水和水利工程供工业、城市自来水厂用水价格,均要按“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调整到合理水平;农业用水价格也要在清理整顿中间环节乱加价乱收费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因此,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认真进行调查研究,抓紧拟定水价改革方案建议,做好物价主管部门的工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积极争取水价政策尽快出台。
农业水价的具体改革方案,已按国务院的要求,由国家计委、水利部和农业部组成了四个调研组对8个省(区)进行了调研,形成了关于改革农业用水价格具体意见,我们将积极争取国务院尽快予以批复。同时我们还将积极推动国家计委尽快出台《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以规范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核定和管理。
(2)要争取出台《大中型水利工程经营管理企业公益性资产监管办法》,加强对水利国有资产政府宏观监督管理职能。主要针对全国水利系统的水利公益性资产的监督管理。
明年要加紧工作,研究制订《大中型水利工程经营管理企业公益性资产监管办法》,科学界定公益性资产,并使公益性资产在水利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反映,单独考核评价;按照管理公共设施的办法管理公益性资产;科学计算公益性支出,理顺资金渠道,确保公益性资产的正常运用。
公益性资产监管办法的出台,一是将促进水管单位转企建制,培育出一批充满活力的市场微观主体;二是分清了政府、出资人和企业的各自权责和义务,可以大大提高城市供水、水力发电等水利特色产业的投资回报率,吸引大量的社会资金投资水利基础设施,不断提高水利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3)争取优惠的税收政策,为水利事业的发展提供宽松的环境
水利事业带有很强的基础性、公益性,国家在税收上应给予特殊的优惠政策。去年已争取到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及二、三期移民工程在河南省耕地占用税按照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和适用税额计算的计税额征收40%,免征60%;在山西耕地占用税征收60%,免征40%;有些地方税务部门把水利勘测设计单位从事水利勘探前期工作所取得的财政拨款列入营业税征收范围,经过反映与协调,国家税务总局已明确以上性质的拨款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我们还将积极争取万家寨水利枢纽耕地占用税及六大主材缴纳增值税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地方水利部门也应认真加以研究,争取有利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
明年是实施“十五”计划的第一年,也是进入新世纪的第一年,水利系统各级财经管理部门一定要转变思维方式,更新工作方法,提高行政效能,为水利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实现新世纪水利经济财务工作良好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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