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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水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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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流失是中国的头号环境问题。水土保持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生态环境和治理江河的根本措施,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是山区群众脱贫致富的好路子,是我国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 新中国成立50年来,我国累计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8万平方公里,其中,修梯田、建坝地、治沙造田共1.78亿亩,营造水土保持林和经济果林6亿多亩,种草保存面积6000多万亩,还兴修了上亿处蓄水保土工程。改革开放20年来,全国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5万平方公里,占总治理面积的54%多;全国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域覆盖长江、黄河等七大流域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900多个县。全国开展水土流失治理的小流域达二万多条,至今已完成治理5000多条。全国水土流失治理速度由原来的每年治理几千平方公里发展到3万多平方公里,1998年首次突破5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从此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中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据1990年遥感普查,全国水土流失面积达367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8.2%,其中水力侵蚀面积179万平方公里,风力侵蚀面积188万平方公里,每年土壤侵蚀总量达50多亿吨。全国所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水土流失,尤以长江上游和黄河中游最为严重。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达56.2万平方公里,每年土壤侵蚀总量24亿吨;黄河流域水土流失面积达45万平方公里,每年土壤侵蚀总量22亿吨。 尽管我国水土流失区域性、局部性治理成效较大,但是从总体上看,水土流失治理进程缓慢,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还很严重,生态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遏制,特别是开发建设项目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急剧增加。全国平均每年因开发建设活动等人为新增的水土流失面积达1万平方公里,每年堆积的废弃土石约30亿吨,其中20%流入江河,直接影响防洪保安。从任务数量上看,我国亟待治理面积达210万平方公里,即使不增加新的水土流失面积,今后以每年治理5万平方公里的速度计算,初步治理全国的水土流失面积也需要40余年。 水土流失严重制约了生产力的发展,在一些地区甚至已危及到人们的生存,对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了极大危害。 水土流失造成耕地减少,质量下降。据统计,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因水土流失损失的耕地达4000多万亩,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都在100亿元以上。每年流失的土壤相当于在水土流失的耕地上刮去1厘米厚的沃土。贵州、甘肃、宁夏等地的一些土地已丧失农业利用价值,直接威胁到当地群众的生存。东北黑土地近期每3年至少有1厘米厚的黑土随水流失,有的地方黑土已流失殆尽,露出黄土母质,形成"破皮黄",土地利用价值大为降低。 水土流失导致土地沙化。在干旱和半干旱的"三北"地区,由于乱垦滥伐,过度放牧,从本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土地沙化面积平均每年扩展1500平方公里左右,近年来沙化面积每年扩展到2460平方公里,相当于每年损失一个中等县的土地面积。据统计,目前我国北方沙化面积已扩展到20万平方公里,潜在沙化面积达16万平方公里。 水土流失淤积江河湖库,加剧水旱洪涝灾害。水土流失淤积河床,降低江河防洪能力。新中国成立以来,由于泥沙淤积,水库、塘堰总容量减少200亿立方米,等于损失200个大型水库,影响农田灌溉和城乡供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每年达100亿元。黄河年输沙量达16亿吨,成为世界河流输沙之冠,其中4亿吨淤积在河床,形成千里悬河,在河南开封段,河床高出城区7米以上。泥沙问题是黄河安澜的大患,直接威胁到中下游地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长江也已失去"春来江水绿如蓝"的景观而日益变浑,每年进入中下游的泥沙达5.3亿吨之多。湖南洞庭湖每年淤积泥沙约1.2亿吨,湖面已由1825年的6000平方公里,降至50年代的4350平方公里,而目前只有2690平方公里,调蓄洪水能力大大降低。在江河中上游,由于严重的水土流失,降雨迅速汇集形成径流,洪水流量增大,水位抬高,极易造成严重的洪涝灾害;径流直接流走,又给山丘区带来了干旱。 水土流失造成生态环境恶化,山区贫困程度加剧。水土流失与贫困互为因果,在全国592个贫困县中,有530个在水土流失区。目前,全国4200万贫困人口绝大多数都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一些地区已形成"越垦越穷、越穷越垦"的恶性循环。有些地方因此丧失了人类生存条件,人们只好迁徙他乡。 水土流失同时还危及工矿企业和城市的现代化建设。1989年7月,内蒙古乌兰木伦河一场25年一遇的洪水,就淤平了沿岸17处矿井和9处露天采坑,冲毁包(头)神(木)铁路多处,营运中断1个多月,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深圳市由于曾经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忽视水土保持,穿过市区的布吉河流域年流失泥沙曾达26万吨,1993年、1994年两年间的4次暴雨,共给深圳特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亿元。 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曲格平指出:水土流失是中国的头号环境问题。这已不仅仅是一个科学的论断,而且已经成为全国上下的共识。 严重的水土流失加大了自然灾害的频度和程度,水土保持工作得到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 1952年政务院发出《关于发动群众继续开展防旱、抗旱活动并大力推行水土保持工作的指示》。1953年水利部会同农业部、林业部、中科院及西北行政委员会组织了有农、林、水、牧、社会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500余科技人员参加的大规模水土保持查勘与考察,对黄土高原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进行了综合调查,总结了广大群众开展水土保持的实践经验,划分了土壤侵蚀类型区,提出了黄土高原开展水土保持的纲领性报告。 1957年,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水土保持委员会,在水利部下设办公室,加强对全国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同时要求各省都成立水土保持委员会,任务繁重的省成立水土保持工作局。 从1955年到1958年国务院先后召开了三次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要求以黄河流域为重点,积极开展全国的水土保持工作。邓子恢副总理在第二次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上强调,水土保持是发展山区生产的生命线;平原农、林、牧业的发展,也要依靠水土保持工作。 1963年,国务院发出了《关于黄河中游地区水土保持工作的决定》,对黄河流域开展水土保持的重点区域、方针、原则、加强领导等作了明确规定。 1982年、1992年国务院召开了第四次和第五次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确定在江河中上游水土流失严重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重点预防和治理。 1982年,国务院颁发了《水土保持工作条例》,水土保持工作开始走上法制轨道。1991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提出了预防为主的水土保持方针,对预防、治理、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特别对开发建设等单位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采取了重要的防治措施,使全国水土保持工作正式步入了法制化管理的新阶段。 1993年6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从战略的高度认识水土保持是山区发展的生命线,是国土整治、江河治理的根本,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是我们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进一步增强对水土流失治理的紧迫感,把水土保持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快水土流失防治的速度。" 199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群众通过拍卖、租赁等方式获得的长期开发治理"四荒"的权利,极大地调动了千家万户治理千沟万壑的积极性。 1997年8月5日,江泽民总书记就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农业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陕北地区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经验,并指出:"历史遗留下来的这种恶劣生态环境,要靠我们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发扬艰苦创业的精神,齐心协力地大抓植树造林,绿化荒漠,建设生态农业去加以根本地改观。经过一代又一代人长期的、持续的奋斗,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西北地区,应该是可以实现的。" 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届一中全会上强调:"大江大河上中游地区的水土保持和流域综合治理,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根本性措施,必须高度重视,做好规划,坚持不懈,长期奋斗。"在1998年视察江西抗洪救灾工作时,江总书记要求:"加快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大湖的治理,在中上游地区要大力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防治水土流失,切实改善生态环境。" 李鹏委员长在九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来认识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加强水利建设的重要性,集中力量搞好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和防洪设施建设。" 朱镕基总理1998年在视察湖南、湖北抗洪抢险工作时强调:"做好江河上游地区的水土保持工作,保护生态环境,对减少江河湖泥沙淤积,提高防洪能力具有根本性的作用,各地一定要下决心抓好这件关系子孙后代的大事。"1998年他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办公会议,审查《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时指示,要大力加强水土保持,防治水土流失,近期要抓好长江中上游和黄河中游的水土流失重点治理。 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指出:"改善生态环境是关系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长远大计,也是防御旱涝等自然灾害的根本措施。" 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与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指示,深刻地揭示了水土保持与治理江河、防洪减灾的关系,阐述了水土保持是江河治理的根本性措施,是山丘区群众脱贫致富的好路子,把水土保持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 新中国水土保持工作的发展历程可分为三个阶段。从新中国成立初到70年代为示范、推广阶段;80年代为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综合治理与开发阶段;90年代为以预防为主、依法防治,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七大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的阶段。其中改革开放以来的20年,是我国水土保持事业改革力度大、发展速度较快、取得成就显著的时期。 1980年,中央在山西吉县召开了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的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座谈会,总结推广各地"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经验。 "小流域综合治理"这一概念和做法很快赢得了有关领导、国内外专家的赞赏和广大群众的支持,并迅速在全国开展起来,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小流域既是一个径流汇聚的单元,也是一个经济区域,进行水土流失小流域综合治理,符合水土流失治理规律,便于开发利用区域内的自然资源,可以较快地收到经济与生态效果,符合我国国情,是防治水土流失的有效途径,也是群众脱贫致富的必由之路。 1983年,为加快水土流失治理进程,水利部、财政部决定国家每年投入资金3000万元,在水土流失严重的无定河、皇甫川、永定河、三川河、柳河、葛洲坝库区、江西兴国县和甘肃定西县等8片地区开展重点治理。1988年,国务院批准长江上游为重点防治区,在流失严重的三峡库区、金沙江下游及毕节地区、陇南陕南地区和嘉陵江中下游等4片地区开展重点防治,国家每年投入资金5000万元,并专门成立了由有关省和部委领导组成的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加强对有关工作的领导。 与此同时,水土保持领域里的改革也在一步步推进,户包、拍卖、租赁、股份合作制等各地治理水土流失的改革举措相继出台,并迅速推广,极大地调动了各方面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大大加快了治理水土流失的步伐。 迈出水土保持改革第一步的是山西省忻州地区河曲县旧县乡小王村村民苗混瞒。1981年5月,他与当时的公社大队签订了承包合同,率先承包了新尧沟小流域,面积250亩,期限3年,结果他当年就完成治理面积175亩。"户包"治理小流域这一创举,很快得到了中央有关领导的首肯和支持,党中央及时发了简报,明确承包期可以延长,可以转让,可以继承。从此户包小流域如燎原之势,迅速在全国推广开来。 "户包"治理不仅给我国的水土保持工作注入了巨大活力,同时也由此带来了治理观念上的更新,那就是由单纯防护性治理向开发性治理转变,由单项措施治理向综合措施转变,由单纯蓄水保土为目标向实现综合效益转变;把治理与开发融为一体,把治理水土流失与治穷致富紧密结合起来,把水土保持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当地的经济效益紧密结合起来。 在江西赣州地区的宁都和兴国县,因为严重的水土流失,当地产生了"宁都要迁都,兴国要亡国"的危叹。80年代以来,赣南人民大胆采用股份合作制治理水土流失,发展水土保持产业,使昔日贫瘠的红色沙漠,变成了林草满山、花果飘香、走向富裕的新家园, "迁都"和"亡国"的威胁已经一去不返。 1992年8月,山西吕梁地区又推出了拍卖"四荒"(即荒山、荒沟、荒丘和荒滩)使用权的做法。这是继80年代"户包"治理小流域后的又一伟大创举,为加快小流域治理开发增添了新的生机与活力。江泽民总书记曾赞许这一改革措施"卖掉的是使用权,得到的是农民治山治水的积极性"。这一改革措施很快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广,到1998年底,全国共拍卖"四荒"面积6898万亩,购买"四荒"使用权的农户达180万户,城市职工10.2万户,企事业单位1.4万个。全国形成了多方面筹措治理资金,多股力量防治水土流失的新局面。 199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规定了坚持合理规划、坚持治理与开发相结合、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综合治理、坚持多种方式并举等4条治理开发"四荒"的基本原则,确定了治理开发"四荒"的7项政策,规范了治理开发的程序、范围、内容和实施办法,明确了水利部归口管理"四荒"资源的治理开发,进一步加快了"四荒"治理开发的步伐,全国范围内掀起了治理开发"四荒"的热潮。更令人欣喜的是,这些治理水土流失的新举措,已从农村扩展到城市,并成为城市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新选择。这标志着水土保持已发展到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资源、发展经济的新阶段。现在,全国以承包、拍卖使用权、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治理开发的"四荒"资源达2.42亿亩,占可开发利用"四荒"资源的51.3%。其中有1.435亿亩"四荒"地已经得到治理,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2205万亩,发展经果林2661万亩,营造水土保持林7369万亩,种草等措施2118万亩,还建设了一大批小型水利水保工程。 水土保持投资机制多元化,改变了国家出钱、农民治理的单一模式,形成了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投资治理的新格局。国家、集体、企业、农民一起上;计委、财政、农发、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各有项目投资,分工协作;城建、交通、工矿等部门投资治理各自的开发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据统计,1998年国家投入水土保持各项资金总额达16亿元,是1983年的50多倍。 近几年来,在治理中还大胆引进外资。黄土高原治理项目,1995年实施以来,利用世界银行贷款1.2亿美元,国内配套资金5亿元,截止1998年底,已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791多平方公里。世界银行行长沃尔芬森先生在延安实地考察后,连连称赞黄土高原治理"创造了不可思议的世界奇迹",并邀请国外新闻媒体到延安实地采访,该项目在国际上赢得了高度赞誉。目前黄土高原治理二期项目已通过正式评估,贷款规模1.5亿美元。 除此之外,联合国粮食计划署无偿提供粮食援助,支持山西湫水河治理和陕西延安杏子河流域治理;亚行贷款支持福建省"水土保持与乡村发展项目",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工作都取得积极成效。 四 1991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经全国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颁布施行。这是中国水土保持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和重要转折点。 众所周知,水土资源破坏容易治理难。人们几天之内可以砍光一片森林,开垦一面山坡,但要恢复其原貌,控制由此引起的水土流失,至少要花几年、十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因此,全面做好预防工作,保护治理成果,制止新的人为水土流失是极为重要的一项任务。 然而,长期以来,水土保持工作一直处在重治理、轻预防,一方治理、多方破坏的局面,人为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愈来愈严重。 一是陡坡开荒,乱砍滥伐。据统计,江河泥沙的50-60%以上来自中上游坡耕地的流失。长江中上游有坡耕地1.5亿亩,其中25 度以上的坡耕地3600万亩,坡耕地水土流失占流失总量的60%;黄河流域坡耕地的流失量占流失总量的50%以上。 二是修路、开矿、建厂、盖房等开发建设随意弃置大量废土、废石、废渣,破坏林草植被。长江中上游每年由于修路、开矿、建房等开发建设造成新的水土流失面积2000多平方公里,造成土壤流失量1.5亿吨,占流域流失总量的10%;黄河流域人为造成的新的水土流失量占流失总量也在10%以上,有的地区已高达20%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施行,确立了新时期水土保持工作的方针,明确将过去的"防治并重"改为"预防为主",把预防、保护和监督工作提到了首位;并提出坚持"谁使用土地,谁负责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在全面做好预防保护的同时,有重点有步骤地对原有水土流失积极治理,对人为水土流失,依法及时防治;对拒不治理或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993年,《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作为配套法规正式由国务院颁布,之后水利部又陆续出台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管理规定》等行政规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根据水土保持法要求抓紧制定了地方配套法规,截至目前,全国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了《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了《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全国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水土保持法规体系。 为把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落到实处,1993年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9个计划单列市开展了首批100个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县的试点,经过试点--扩大试点--全面推广,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335个县成立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的监督执法人员达1.6万多人;20个省(区、市)已经划分公告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明确了重点治理区、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的范围、内容,分类指导本地区的水土保持工作,近期还公布了水土保持举报电话,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做好监督执法工作。各地监督执法人员严格执法,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依法行使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权、监督检查权和收费权。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全国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8万多件,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3.6万多起,通过监督执法促使生产建设单位投入水土流失治理经费达20亿元。 《水土保持法》的有效施行,使各地陡坡开荒、乱垦滥伐、乱倒乱弃等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现象得到了遏制。过去,在被称为"黑三角"的晋陕蒙接壤地区,生产建设单位和当地群众在开采煤矿和开发天然气田过程中,乱开滥挖,废弃渣随意倾倒,水土流失严重,造成河道淤积,生态环境恶化。经过近几年严格执法,加强管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意识明显增强,他们边建设、边治理,既减少了水土流失,又美化了环境,使这里已成为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样板。 50年来,我国大力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有效改善了水土流失治理地区的生态环境,促进了当地的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加快了群众脱贫致富的步伐。事实证明,水土保持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有力地促进了地区经济发展。长江上游经过7年连续治理,发展经济果林580万亩,经济总产值达22亿元,进入盛果期后每年还将递增5~10亿元。河南省新县在重点治理中建立经济果林为主的商品生产基地,大力发展水保产业,1996年水保林果收入达1.6亿元,占全县农业总产值的52%,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来自于水保林果业。海河流域上游的河北省怀来县在重点治理中大力种植优质葡萄,葡萄种植业和加工业已成为全县的支柱产业,该县组建的中国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已成为全国三大葡萄酒生产企业之一。 --使山区群众摆脱贫困,开始走上致富道路。地处长江上游大巴山区的重庆开县长沙镇回龙村,因山高坡陡,水土流失严重,过去是一个吃粮靠返销、生活靠救济的偏僻山村,全村人均口粮不足125公斤。1989年,国家在这里实施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回龙村抓住机遇,投工投劳,大力兴水、改土、造林、建园,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今天,该村人均拥有1亩农田,人均年拥有粮食500公斤,人均年纯收入达2000元以上。资料表明,无定河、皇甫川、三川河、定西县、永定河上游等五片第一期重点治理区,1982年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分别占84.4%和83.2%,经过10年综合治理开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分别下降到29.1%和29.6%,130万人口解决了温饱问题,据统计,重点治理区的群众脱贫率普遍在50%以上。长江上游重点防治区经过7年多的治理开发,500多万农民已经脱贫,四川的贫困户由15%减少到5%。素有"苦瘠甲天下"之称的甘肃省定西县,坚持水保立县,经过治理,如今群众年人均收入已达900元;甘肃陇南地区的贫困户则由66%下降到24%。河北省通过对开展的治理的2000多个村的调查,发现水土流失治理使85%的村脱贫致富,10%的村达到了小康水平。水土流失治理区的群众纷纷赞誉水土保持工程为"德政工程"、"致富工程"。 --减少了江河湖库泥沙淤积,减轻了水旱洪涝灾害。据初步统计,多年来,我国兴修的水土保持设施每年可减少和拦蓄泥沙达15亿吨,增加蓄水能力250亿立方米。黄河上中游的水土保持工程,每年减少入黄泥沙3亿吨。陕北的靖边县多年来引水拉沙修渠坝,造林种草锁风沙,建设基本农田37万多亩,退耕坡地50万亩,兴建库坝池塘2154座,总库容10.7亿立方米,全县年输入黄河的泥沙由原来的5560万吨减少到543万吨,使这里成为毛乌素沙漠边缘的一片新绿洲。 --改善了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增加了人口环境容量。水土保持工程,不但为江河下游的防洪、治理和开发,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而且还为当地农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可利用的水土资源,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抗旱、防涝、固沙等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大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显著增强,粮食产量和经济收入大幅度增加,减轻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使人口环境容量增加,促进了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长江上游三峡库区第一期重点防治区,经过7年治理,库区人口环境容量每平方公里增加6~23人,为三峡工程移民安置创造了条件。黄河上中游四片重点治理区,治理前有些地方人们已无法维持生存,被迫迁移他乡,治理后不仅使当地群众安居乐业,而且每平方公里的人口环境容量增加20人。地处毛乌素沙漠南缘的陕西榆林地区,大力开展以防风治沙为主要内容的水土保持工作,坚持综合治理开发,引水拉沙造田130万亩,建设了大批水利设施,营造了大规模的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林,目前,该地区860万亩流沙中已有600万亩得到固定和半固定,昔日的沙进人退变为人进沙退,大大改善了当地的自然面貌,改善了人们的居住环境,而且保护了农田和公路、铁路的畅通。 --促进了社会进步和农村两个文明建设。随着水土流失治理区环境质量的不断提高,一批又一批过去封闭、落后、荒凉的穷山村,发展成了开放、富裕、优美的新山村。曾经"住土房、饮苦水、点油灯"的贫困农民,今天住进了砖瓦房,通了电,道路四通八达。生存环境的改善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也带动了村风村貌的变化,农民学文化、学技术蔚然成风,文化素质普遍提高。在治理水土流失的过程中,各地培养了一大批治穷致富的能手,为治理区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人才基础。 六 目前,我国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在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中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还不适应。 在21世纪即将到来的历史时刻,江泽民、李鹏、朱镕基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高瞻远瞩,就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问题多次作出指示,要求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华夏大地。这是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它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实现;是我国发展战略整体推进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保护我们中华民族生存空间的一场伟大任务。 1998年11月,国务院批准的《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确定我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目标是:到2010年,使长江、黄河等流域水土流失严重的重点地区得到治理,生态环境建设初见成效,人为水土流失恶化趋势基本制止;到2030年,全国现有水土流失面积得到初步治理,生态环境建设大见成效,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控制;到下个世纪中叶,基本实现山川秀美的宏伟目标。 我们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以服务江河治理,防洪减灾,促进农村经济建设,改善生态环境为中心,以坡地改梯田、实现逐步退耕还林还草为重点,经过一代一代人长期的、持续的奋斗,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华夏大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