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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负责 多方投入 三年脱险 逐步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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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规模实施之际,水利部组织召开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管理工作会议,非常重要,非常及时,充分体现了水利部对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学习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确保病险水库脱险目标的实现。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基本情况 湖北省地处长江中游,自然面积18.59万平方公里。由于境内降雨、径流时空分布不均,水旱灾害频繁发生。建国以来,全省人民因地制宜,开发利用水资源,变水害为水利,五十多年来共建成各类水库5838座,其中,大型水库50座,中型水库233座,小型水库5555座,是全国的水库大省。多年来,水库在防洪减灾、灌溉发电、水产养殖、城市供水、旅游环保等方面发挥了显著效益,为我省的防汛抗旱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由于水库大多建于五、六十年代,限于当时的设计水平和施工条件,加上几十年的运行,工程设施老化失修,病险问题比较突出,经过安全鉴定和安全检查,全省现有一类水库1584座,二类水库2463座,三类水库1791座,分别占总数的27%、42%和31%。二、三类水库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设计标准低,普遍低于国家颁布的防洪标准,其中主坝未完建的421座,溢洪道未达标的1273座;大坝存在有不同程度的渗漏险情,有害渗漏水库达1494座;输水闸门锈蚀严重,平均锈蚀率达31%,小型水库的锈蚀率达60%;坝体单薄,存在大坝稳定问题;白蚁危害严重,经普查,全省大、中、小型水库的蚁害率分别为80%、55%和48%。此外,少数大、中型水库的管理水平比较低,缺乏规范性的管理;部分小型水库没有专管人员,管理工作不到位。 98’大洪水后,党中央、国务院及时作出了灾后重建、整治江湖、兴修水利的决策。我省以长江、汉江堤防加固为重点的水利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防洪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而水库的病险问题则显得越来越突出,成为防洪保安的心腹之患;近几年,我省连续干旱,水资源短缺问题也日益严重。水库除险加固是保持和发挥水库正常调蓄能力、开发利用水资源的一项有效措施,也是全面提高我省防洪体系的防洪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此,
2000年底,省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大病险库除险加固力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0]76号),决定从2001年起全面启动我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确保3年内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同时,省政府对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提出了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认识;明确任务,进一步落实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增加投入,加快水库除险加固步伐;严格项目管理,确保除险加固工程质量等具体要求。 2001年是我省病险水库三年脱险目标实施的第一年,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76号文,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蓬勃开展,成效显著。今年全省共整治病险水库613座,其中,大型水库11座,中型水库23座,小型水库579座,各级共投入加固资金2.48亿元。计划当年脱险500座,截止到10月底,已脱险427座,占计划的85%,部分地市已全部完成年度加固任务,其余正在抓紧实施,力争于12月底前全部煞尾验收。2001年,全省各级投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脱险水库座数及加固进度均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二、主要工作经验和体会 在水利部的关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下,我省在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上,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责任制,调动各级政府积极性 为集中力量在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上取得实质性的突破,我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各市、州、县政府行政领导的积极性,力争形成全省上下齐抓共管,务求实效的良好氛围。一是落实责任,明确职责。省政府76号文明确规定省主要负责22座大型病险水库整治,市州负责71座中型病险水库整治,县(市)负责1698座小型病险水库整治任务。分管农业的副省长贾天增和省水利厅厅长段安华为全省大型水库除险加固责任人,市、州政府行政首长为本辖区内中型病险水库责任人,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本辖区内小型病险水库责任人。行政责任人对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负总责,负责制定脱险计划、筹措脱险资金、组织协调,确保水库三年脱险。省政府将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行政责任人的政绩考核内容,凡延误脱险期限而造成水库失事的,坚决追究责任。目前全省1791座病险水库全部按要求逐库落实了行政责任人。二是社会公示,强化监督。2000年12月,我省在《湖北日报》上对大中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行政责任人、完成期限进行了公示,并不定期公布病险水库的完成情况。各市、县也在当地党报上公示了辖区内病险水库责任人名单,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从而进一步增加了责任人的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三是加强督办,促平衡发展。为督促责任人履行好职责,省政府于2000年11月22日在宜昌市召开了全省水库除险加固现场会。会上,贾天增副省长对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亲自作了部署。会后,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层层成立督办组,采取印发情况通报、现场检查等形式加大了对水库加固的进度、质量、四制执行、资金落实等情况的检查督办。一级抓一级,一环套一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省政府、省水利厅领导多次带队赴各地督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2001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情况的通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及时转变了部分市、县存在的等待、观望、畏难思想,促进了全省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平衡发展。 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充分调动了各级政府对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大部分市、州政府专题召开了水库加固现场会,专文下发了加大水库除险加固力度的文件。各地把水库除险加固列入当地政府的议事日程,作为当年水利建设的主要工作,制定措施,解决问题,为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严把安全鉴定质量关,加快水库前期工作进程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和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是准确掌握水库主要病险情,确定合理的加固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水库加固效益的重要保证。2000年,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编制完成了《湖北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专项报告》,随后,我省开始下大力组织开展病险水库前期工作,以满足水库三年脱险的需要。但是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等前期工作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由于水库管理单位筹集资金困难,市、县主管部门犹豫不决,责任人积极性不高,工作开展难度大,进展慢。为此,我省积极研究对策,狠抓落实。一是加强宣传,提高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反复宣传水库前期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要求没有前期工作或前期工作不到位的工程不能开工,更不能验收。使各市增加了工作主动性,有的地方政府积极筹资支持水库开展前期工作,有的水库管理单位贷款、职工集资开展安全鉴定工作。二是制订计划,跟踪检查。组织各地制定每座病险水库的前期工作计划,逐一监督落实。省厅先后两次下发了关于加快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增强紧迫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协作,克服困难,切实加快前期工作。同时,对前期工作进展慢或深度不够的单位提出批评,并跟踪检查,限期完成;三是认真负责,严格审查。从安全鉴定到初步设计,从地质工作到除险方案,从初审到终审,层层落实责任,处处严格把关,不轻易放过每个环节。如大型和重要中型水库安全鉴定工作,我省组织专班,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和《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反复论证。对资料不充分、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令其反工,有的水库经过二、三个回合才通过审查,确保了前期工作的质量,受到了大坝安全管理中心的好评。 我省从2000年元月份着手组织前期工作至今,已有21座大型水库和29座重要中型水库完成了安全鉴定工作,占病险水库中总数的95%和74%;有15座大型水库和12座重要中型水库完成了初步设计工作,水规总院、长江水利委员会和省计委对我省11座大型水库和12座重要中型水库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批复。 (三)建立多层次的投入机制,加大对病险水库的投入 按照《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现有1791座病险水库脱险,共需资金25亿元,资金投入多,各级压力大。要确保水库加固工作顺利进行,资金是重要的保障。为此,我省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机制:一是在投入的层次上,打破了仅靠中央和省投入的成规,建立中央、省、市、县、乡分级负责、多层分担的投入机制。即大型水库的除险加固以中央和省为主,中型水库的除险加固由市州负责,小型水库由县市负责。二是在投入渠道上,变单纯的水利基建投入为水利基金、防汛费、地方财政、银行贷款等多种渠道投入。省负责的22座大型水库和1座省直管中型水库脱险约需资金11亿元,除积极争取中央投资5.5亿元外,需省配套5.5亿元。经反复研究,目前制定的大型病险水库筹资配套办法是,按照中央下达的计划,每年省基建配套25%,省规费15%,地方自筹10%,确保1∶1的地方配套足额到位。大部分市、州根据脱险的目标、任务,采取财政投入、利用外资、社会捐资、个人投资、银行贷款等方法,千方百计建立当地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资金。如随州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全市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筹措的意见》,决定从财政、受益区群众投工投劳、市直及驻随各单位干部职工承担水利义务工、防汛费和水利建设基金等7个方面,每年筹措资金740万元,确保全市13座中型病险水库三年内全部脱险。恩施州来凤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县委、县政府高度认识到水库除险加固对来凤县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决定每年从财政挤出100万元,银行借款200万元,专项用于全县5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三是建立奖励基金。省里每年筹集500万元作为奖励基金,制定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奖励办法,建立激励机制。即每年年底,省里组织验收组对各市当年脱险水库的前期工作情况、当年脱险座数、工程质量、资金落实情况等进行核查,对任务完成好的市、县给予一次性奖励。 2001年全省以各种方式共投入水库除险加固资金24850万元,相当于“九五”期间年均水库加固投入的1.5倍。其中,省规费投入4000万元,地方投入350万元,按初步设计确定的方案,对11座大型病险水库进行了汛前应急加固;各市投入13500万元,对23座中型水库进行了加固;县级主要采取以劳折资的形式筹资近7000万元对579座小型水库进行了加固处理。 (四)加强在建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我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自1998年推行“四制”管理以来,各项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全省上下普遍认识到在病险水库加固工程中,只有规范各项建设工作,才能确保加固效益。2000年,我省根据国发20号文和《招标投标法》,在总结前几年水库加固经验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鄂水库[2000]208号),对病险水库在建工程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合同管理以及质量监督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暂无条件规范“四制”管理的小型水库,也要求参照208号文加强建设资金和施工质量管理。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了监督管理职能,着力解决监理不力、法人责任感不强等问题。我省按照制定的《湖北省重点病险水库加固项目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从去年起,对病险水库年度加固项目的四制执行、计划管理、工程进度、质量、资金、及建设资料档案管理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将考核情况通报全省,有效的督促了项目法人从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程序规范管理。今年5月份,召开了重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管理现场会,组织项目法人、施工、设计、监理参观了云台山水库加固现场,相互交流了经验,明确了目标,并要求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程质量,争创优质工程。 今年我省在建的7座国家重点病险库和11座省应急大型水库加固项目全部按要求实行了“四制”管理,通过招标择优选定了施工队伍,骋请了符合资质要求的监理队伍。经评定,在建工程的单元工程合格率达100%,优良率在90%以上。 (五)坚持建管并重,促进良性运行 水库除险加固的最终目的是发挥水库效益,使水库逐步走上良性运行的轨道。所以在除险加固提高工程标准的同时,要坚持建管并重,以加固为契机,完善管理设施,更新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加快改革步伐,服务社会,壮大自身,逐步实现水库的良性运行。我省从1987年开始推行水库管理目标考核,十多年的实践表明,加强目标管理,是促进水库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有效途径,是确保工程良性运行和充分发挥综合效益的得力措施。我省将按照加固一座、脱险一座、验收一座、达标一座的指导思想,继续抓好水库达标考核工作。以考核促管理,以考核促发展,以考核促改革。促使水库脱险之后,彻底改变目前存在的管理手段落后,体制不顺,行业贫困等问题,逐步实现自我维持,自我发展。一是结合除险加固,完善管理设施。由于多种原因,我省水库管理设施和管理手段仍比较落后。一部分水库单位仍在原建库时的临时房屋内办公、生活;一部分水库尤其是中、小型水库大部分无安全监测设施;一部分中型水库及大部分小型水库交通、通信不畅,与外联系困难等。针对这些状况,我省将结合枢纽工程的除险加固,按照《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要求,完善必要的管理设施,推行现代化的管理手段。二是结合除险加固,提高管理水平。仅有良好的基础,没有规范的管理,仍难以避免当前存在的“吃老本”现象。所以我省将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着手提高管理者素质,鼓励水库采用优惠政策,引进人才,留住人才;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现有职工的管理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意识;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落实有关的政策法规,实行以法治水、以法治库;按照《全省大中型水库管理目标》要求,建章立制,促进规范管理。三是结合除险加固,促进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水利部关于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具体要求,积极推进全省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理顺管理体制,畅通维修养护经费渠道、合理定岗定员、推行管护分离。对小型水库因地制宜推行产权制度改革。同时,立足水库丰富的水土资源优势,在搞好供水、发电等主业的同时,面向市场,拓宽经营思路,促进水库经济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省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水库除险加固刚刚启步,脱险任务仍相当繁重。二是地方上的依赖思想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单纯依赖于中央及省级资金的现象还比较严重。三是资金筹措困难,尤其是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主要依靠群众投工投劳,水库病险情难以彻底根除。四是管理设施完善难度大,重枢纽脱险,轻管理配套的思想仍普遍存在。 在下步工作中,我省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各级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二是加快前期工作。力争于明年6月份以前全部完成大型和重要中型病险水库的安全鉴定和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指导一般中型和小型水库前期工作的规范开展;三是积极筹措落实配套资金。进一步完善筹资办法,确保地方配套与中央投资的足额及时到位,下大力抓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的投资;四是加强建设管理。对在建工程和即将开工的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严格“四制”管理,规范建设秩序,加强质量监督,确保加固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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