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马圈水”威胁水资源有序开发
蔡耀军委员呼吁:加快流域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
本站讯(人民长江报记者 胡志刚) “近年来大量投资者争先恐后选点圈地,角逐水电开发权,由于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引发的盲目的水电开发,必将给今后的水资源综合利用和水资源的优化配置造成无法挽回的被动局面。”十届全国政协委员、长江委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蔡耀军呼吁,“加大流域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投入和研究力度,尽快提出各流域的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报告,以指导水电开发的有序进行。”
近两年,电力紧缺强力激发了水电能源的开发热潮,新一轮水电建设正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展开。国营电力(集团)企业、地方电力公司、民营企业以及其他形式的投资者争先恐后选点圈地。为使工程尽快上马,一些项目忽略了水电开发与当地经济总体布局间的关系和经济的协调发展,忽视了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间的关系。一些项目以令人吃惊的速度完成前期研究、可研(初步设计),并进入施工准备阶段,更有一些项目在没有经过审查审批的情况下便匆匆开工。
蔡耀军委员认为,当前的水电开发热潮,注重的只是水能,追求的只是经济利益,忽视的是更为重要的战略价值和社会价值。而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和速度的形势下,工程建设程序被简化,工程勘测设计周期大大缩短,不过硬的勘测设计也随之而来,新一轮的工程质量隐患也就难以避免。
《水法》规定,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坚持兴利与除害相结合,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和有关地区之间的利益,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并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而据了解,目前在金沙江和西南国际诸河进行的、或即将进行的一些水电开发建设项目,与《水法》的要求均有相当大的差距。与此同时,受水利前期经费的制约,一些河流的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或流域规划至今还没有完成或还没有经过国家审查批准。因此,在当前的水电开发热潮中,水行政执法部门和流域机构还处在旁观的弱势地位,不能有效地行使水法赋予的职责。
蔡耀军委员呼吁,应加快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加大国家对水利水电工程的监管力度,促进水资源有序开发利用。一方面,国家有关部门应进一步明确,一切水电开发行为应服从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要求,必须通过水行政部门或流域水行政机构的审批;另一方面,水行政部门要加大《水法》的贯彻力度和执行力度,对当前的水电开发活动进行监督和审批。
他同时建议,当前,西部水电开发中应坚持两个统一和两个服从的原则,即统一规划、统一调度,水电规划服从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水能开发利用服从水资源优化配置要求。长江上游(金沙江)及西南地区水电开发建设必须满足防洪体系建设的需要,所有水电站的设计和运行必须按照全流域防洪要求和水资源配置要求进行规划和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