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交流发言之四:

 

水利部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局长张国良作题为

《抓紧南水北调前期工作,认真做好开工准备》的交流发言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多次指示精神,在部领导的直接领导和指导下,在有关部门和部内司局以及有关规划设计、科研教育费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基本具备2002年开工的条件。
   一、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的基本思路和主要成果 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的总体思路是:为了保障北方缺水地气区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遵循水资源的自然规律和价值规律,贯彻"从长计议、全面考虑、科学选比、周密计划"的方针,正确处理节水、治污、挖潜与调水的关系,在对有限的、不同来源与类型的水资源进行合理配置的基础上,形成有效的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规划方案,合理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以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去年初,汪恕诚部长主持召开了水利部南水北调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思路和基本原则,肯定了总体规划12个附件的工作内容及其审查程序。调水局按照这个计划组织实施。
   2、工程布局及水量分配 南水北调工程由东线、中线和西线三条调水线路组成,向缺水的黄淮海平原、胶东地区以及黄河上中游和邻近的西北内陆河部分地区供水。 南水北调工程东线、中线和西线三条调水线路与长江、黄河、淮河和海河四大江河相互联接,构成我国北方地区"四横三纵"的水资源配置总体布局。这种布局可利用黄河由西向东贯穿我国北方地区的天然优势,通过对南水北调水量和黄河水量的调配,基本上可协调我国北方东、中、西部可持续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达到我国水资源南北调配、东西互济的合理配置目标,逐步形成我国北方地区的大水网格局。
   东线工程利用江苏省江水北调工程,逐步扩大调水规模并延长输水线路,从长江下游扬州附近抽引长江水,利用京杭大运河及与其平行的河道逐级提水北送,到黄河边的东平湖后分两路输水。一路向北,在位山附近经隧洞穿过黄河,经扩挖现有河道进入南运河,自流到天津,东线工程输水主干线全长1,156km,其中黄河以南646km。另一路向东,经胶东输水线经济南、烟台输水到威海米山水库,设9级抽水泵站,总扬程34Om,全长701km。总新增水量106亿m3。工程分三期建设。
  中线工程从丹江口水库陶岔渠首闸引水,经长江流域与淮河流域的分水岭方城垭口,沿唐白河流域和黄淮海平原西部边缘开挖渠道,在郑州以西孤柏咀处通过隧洞或渡槽穿过黄河,沿京广铁路西侧北上,可基本自流到北京、天津。输水总干渠从陶岔渠首闸至北京团城湖全长1,267km。天津干渠从河北省徐水县分水至天津外环河,长154km。总调水量130-140亿m3。
   西线工程从通天河、雅砻江、大渡河三条河及其支流上的引水河段向黄河调水,以自流和隧洞输水为主。从大渡河和雅砻江支流调水40亿m3,从雅砻江调水50亿m3,从通天河调水80亿m3,分三期建设。 3、水价测算和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等 这次规划对工程的建设与管理体制、水价测算、节水、治污等也作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取得了一批成果。
   二、做好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的几点体会 回顾总结一年多的工作,我们感到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把工作落到实处 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多次对南水北调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我们体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水资源合理配置 江泽民总书记在1999年5月24日的批示中,重点论述了水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朱镕基总理"三先三后"的重要指示对水资源合理配置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温家宝副总理对东线治污规划提出了明确意见。这些是编制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报告的重要指导思想,必须在工作过程中全面贯彻落实。
   2、机制体制 朱镕基总理在2000年9月国务院召开的南水北调工程座谈会上要求运用价格杠杆作用,有效抑制需水增长,提高用水效率。温家宝副总理在视察东线工程时,对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工作作出了明确指示,特别是对新的水价形成机制,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
   3、民主论证,科学选比 江泽民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南水北调工作要"民主论证,科学选比",广泛听取并认真分析研究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使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具有良好的技术基础。朱总理、温副总理也多次提出明确要求。 水利部南水北调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对如何贯彻"民主论证,科学选比"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
   (二)组织垮部门、多学科联合攻关,认真进行科学比选论证 为了尽可能发挥权威机构的积极作用,组织跨部门、多学科的单位和专家参与总体规划工作,不仅十分必要,也十分重要。两年来,组织了部外14家单位和部内10家单位2000余人参与规划,涉及计划、建设、环保、农业、国土、物价等多个部门和经济学、社会学、环境科学、给水与排水、水文水资源、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农业规划、农田水利、水利工程、工程经济、计算机等多个学科。
   (三)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做好专家、部门和地方的协调根据部领导的多次指示,调水局先后进行5次较大规模地主动听取地方政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门会议听取地方意见。一年多来,调水局先后组织召开了近百次咨询会、座谈会、审查会,近6000人次参加,其中院士30人110多人次。 由于部门、地方和专家的意见不可能完全一致,做好协调工作就显得非常重要。做好协调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既要符合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以及部领导的具体要求,又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加强沟通。通过积极协调,很多问题得到相互理解,趋于一致。 我们对成果采取金字塔式的审查程序,广泛听取专家意见,严把成果审查关。审查由专题报告开始,当一个附件的所有专题报告都通过了专家审查后,才能组织对附件的审查;当所有12个附件都通过了审查后,才最终完成总体规划报告。
   (四)重大问题认真研究,及时请示汇报 为了能够与部领导的指示意见保持一致,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对重大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部领导决策参考。自调水局1999年5月成立以来,共编发南水北调工程前期工作简报120多期,各种签报、报告150多份。先后召开5次水利部南水北调领导小组会议,对于一些重大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对策意见。
   三、认真抓好开工实施的准备工作 根据目前的工作进展情况,2002年调水局和有关单位的主要工作将由规划转入实施阶段。
   (一)力争国务院尽早批准〈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 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报告已几经讨论修改,正在征求国家有关部委、省(市)政府意见。待意见反馈后,继续修改完善,计划在本月末,报送国务院审批。
   (二)筹备成立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以及项目法人公司 在南水北调工程以中央投资为主体的前提下,构建"政府宏观调控、准市场机制运作、用水户参与"的建设与管理体制。具体将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由国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省(市)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利部,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能是:代表国务院对中央投资出资人代表授权;负责对工程建设与管理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和决策;制定水的"准市场"规则并监督实施。 第二个层次:按现代企业制度由中央政府投资出资人代表与有关省(市)政府投资出资人代表共同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各方按投入的资本额度享有所有者权益。公司负责主体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依法自主经营。 南水北调工程是长距离跨流域调水工程,与防洪、排涝、抗旱、'发电、航运、治污等密切相关,建议授权水利部有关流域机构作为中央政府出资人代表。
  第三个层次:各省(市)负责组建的供水(股份)公司。这些公司负责其境内与南水北调工程相关的配套工程建设、运行与管理。各干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有关省(市)供水公司之间是水的买卖关系,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实行年度契约制。 根据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的基本思路,结合调水区和受水区的具体特点,东线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是分两段(江苏段和江苏段以外)分别成立干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淮河水利委员会、海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和长江水利委员会四个流域机构作为中央政府出资人代表,共同对江苏段以外的干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参股。中线工程的建设与管理体制是分别成立以汉江集团为依托的丹江口水源公司和中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长江水利委员会、海河水利委员会、淮河水利委员会和黄河水利委员会作为中央政府投资出资人代表,在中线干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参股。
   (三)进一步研究和落实工程建设资金 南水北调工程投资规模大,地方政府除承担主体工程的部分投资外,还要筹集配套工程的投资。建立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基金,有利于地方更好地落实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的投资,保证工程的顺利建设。 建立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基金,从现在起就开始逐步提高水价,为南水北调工程通水后的水价平稳过渡打下良好基础,有利于提高社会和用水户对水价的承受能力。通过提高水价建立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基金,还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和治污。 初步测算:地方政府在东线第一期工程和第二期工程、中线第一期工程主体工程中承担的资本金分别为75亿元和225亿元,按10年内筹足考虑,东线、中线沿线地区水价平均为口价幅度分别为0.267元/m3和0.458元/m3。据调查,目前居民生活和工业的可涨价空间均大于筹集建设基金所需的加价幅度。
   下一步将对基金的筹集筹集范围、筹集的方式和标准、筹集规模和期限、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等作进一步研究和落实。
   (四)制定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与管理条例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使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与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保证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参照国内外一些特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中的经验和教训,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早制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与管理条例,报请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与管理条例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依法明确水利部及有关部门、流域机构、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设与管理部门各责任主体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2、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 3、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按公司法、合同法管理运行,公司之间实行售水合同管理,政府监督、协调,包括特殊干旱年份水量调配和管理。 4、有关部门和沿线地方政府负责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移民安置、南水北调工程设施安全与保护等。
   (五)加紧南水北调工程前期工作
   1、东线工程 国务院批准〈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后,抓紧开展东线第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争取在一年内,由业主负责编制完成包括治污项目在内的〈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并尽快报批。 根据〈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规划(2001年修订)〉,重点完成以下工作:抓紧审查东线穿黄隧洞工程等单项工程初步设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核算投资分摊、容量水费和计量水费;在〈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治污项目及实施计划等。
   2、中线工程 在〈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批准后,争取在一年内,由业主负责编制完成〈南水北调中线第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并尽快报批。 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规划(2001年修订)〉基础上,重点完成以下工作:尽早审查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初步设计;抓紧完成线路优化、工程布局、方案设计和建筑物设计等工作;编制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初步设计阶段);修编中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核算投资分摊、容量水费和计量水费;提出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实施意见。
   3、西线工程 国务院批准〈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后,抓紧开展西线第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阶段的前期工作,在西线第一期工程规划的基础上,完成项目建议书阶段的主要任务。争取2005年前完成西线第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工作。
   (六)、东线、中线第一期工程2002年开工准备 国务院批准〈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后,根据南水北调东线和中线第一期工程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单项工程在2002年开工。 东线第一期工程具备2002年开工的项目有:治污项目为山东、江苏境内的截污导流工程,包括却苍分洪道截污回用工程等14项。 调水工程包括穿黄工程、梁济运河、二级坝泵站等7项。 中线第一期工程具备2002年开工的项目有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等5项。 2002年准备开工的项目,计划安排投资约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