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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水利要闻
四川公告地震灾区供水保障责任人员
2008-06-06

  本站讯    "5.12"地震以来,通过采取多种应急措施,基本解决了四川省575万受灾群众临时饮水困难,灾后供水工作重点已由解决应急饮水转向保障过渡安置供水。为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切实保障地震灾区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四川省"5.12"抗震救灾指挥部于6月5日在《四川日报》上公告了21个重灾县供水保障工作的县级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乡(镇)行政责任人。

  公告要求,各级政府及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受灾群众的饮水困难问题。对玩忽职守、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视其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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