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全国水权试点率先通过验收

【字体:      】     打印     2017-11-28 20:38     来源: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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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2014年水利部选择宁夏、江西、湖北、内蒙、河南、甘肃、广东7省区开展水权试点工作。2017年11月24日,水利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在银川市联合验收了宁夏水权试点工作,宁夏成为首个通过验收的全国水权试点。水利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周学文,宁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副主席马顺清出席验收会议并讲话。

  周学文指出,宁夏地处干旱半干旱地区,当地水资源匮乏,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依赖国家限量分配的过境黄河水,自水权试点启动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位推动,水利厅主动作为,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市县勇于探索,较好地完成了试点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促进了水资源精细化和动态化管理,实现了水资源节约保护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共赢。

  周学文指出,宁夏自治区通过三年多的水权试点实践,探索出了一套切合实际、行之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为全国提供了重要经验。一是回答了为什么确权的问题。通过水权确权,推动落实以水定产、以水定城;为促进水权交易打下坚实基础;使水资源从以前单一的公共资源属性,转变为同时具有了单位个人权益属性,充分调动全社会节约保护水资源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回答了怎么确权的问题。将国家确定的全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黄河水量分配指标分解到各市县,明确区域取用水权益;制定水资源行业配置方案;将农业用水指标明确到各乡镇、农民用水协会、农户等,将工业用水指标细化明确到各工业企业;通过发放水权证确认农业用水水权,通过发放取水许可证确认工业用水水权。三是明确了确权需要注意的关键问题,包括水资源用途管制、制度建设、水资源监控计量等。

  周学文强调,党的十九大明确要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水权改革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落实节水优先方针的重要举措,是利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的重要手段,必须下大力气持续深入推进。要不断深化改革,巩固扩大水权改革成果,统筹考虑、协调推进水资源税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工作;要强化组织协调,加快水流产权确权试点,精心安排谋划、细化实施步骤;要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水情教育,使广大取用水户特别是农民群众弄懂吃透政策,营造支持改革共谋改革的良好氛围。

  宁夏自治区水利厅汇报了试点工作情况,技术评估组介绍了第三方技术评估结论,行政验收组通过了验收意见。水利部有关司局、直属单位和15个省(自治区)试点地区代表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们现场考察了宁夏青铜峡市、吴忠市利通区水权改革工作。

作者:张金慧 孟砚岷    责编: 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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