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部署进一步规范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工作

【字体:      】     打印     2017-11-22 11:21     来源:水利部网站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本站讯 近日,水利部印发《关于做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规范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推进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作出部署安排。

  《通知》指出,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力争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4年内完成《实施方案》中1.3万余座水库的除险加固,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通知》强调,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分解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保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顺利实施。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梳理项目情况,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加强前期工作质量管理,优化审批程序,加快项目审批,确保前期工作进度和质量满足工程建设需要。要严格执行各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规范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要及时分解下达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同步实施《实施方案》中地方自筹资金的项目,加强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的全过程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开展全方位的检查督导,确保全面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通知》还要求,要加快推进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理顺管理体制,明晰工程产权,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和职责,明确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管护机制,确保小型水库长期稳定安全运行。

作者:    责编: 王昊源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面

访问量统计 | 排行榜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京ICP备1401055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版权所有  主办:水利部办公厅  承办:水利部信息中心

水利部总机:010-63202114  网站联系电话:010-6320255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bm20000001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40号  投稿信箱:webmaster@mwr.gov.cn

 
      

水利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