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近日开始实施新水法 改变"贫水富用"现象

【字体:      】     打印     2004-03-03 00:00     来源: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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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乌鲁木齐3月2日电(记者王大霖)新疆近日开始施行新水法,着力健全水行政执法体系,加强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与合理配置,以保护脆弱的生态环境。

  新疆长期以来存在“贫水富用”现象,水资源的大量浪费造成塔里木河下游、艾比湖下游长期断流,湖泊湿地面积萎缩,重要水源和浅层地下水水质恶化。新疆水利部门调查显示,由于超采地下水,天山北坡和吐哈盆地绿洲边缘植被严重退化,一些片状的沙漠呈现合拢之势。2003年,新疆工业、生活废水排放总量超过7亿吨,大部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注入河流、湖泊或者渗入地下,使新疆水环境日益恶化。同时,新疆大多数河流的地表水引水率普遍偏高,大量灌溉用水得不到及时排放,造成河道断流、草地退化、土壤积盐和土壤次生盐渍化。

  从今年起,新疆实行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和调度,加强对地表水和地下水、城市用水和农业用水、水量和水质的综合监管,禁止在生态环境脆弱区域和河道断流、湖泊萎缩区域开荒种田,尽量增加生态用水,改善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此外,新疆还要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实行用水计量制度和超定额或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推行配水到户和农业节水补偿资金制度,放开水资源开发市场,引进资金加快水利设施建设。

  新疆位于亚欧大陆腹地,是典型的干旱地区,水资源较为匮乏且分布不均,人均占有水资源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已成为当前新疆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急需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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