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水利委员会积极助推京津冀协同立法 共筑永定河保护治理“法治堤坝”

【字体:      】     打印     2025-12-09 14:13     来源: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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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 近日,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分别审议通过《北京市永定河保护条例》《天津市永定河保护条例》《河北省永定河保护条例》。三部法规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同步施行,这是京津冀首次就流域治理开展协同立法,为永定河系统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海河水利委员会在水利部政策法规司指导下,切实履行流域管理机构职责,坚持以“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为目标,统筹协调、深度参与、持续推动,为三部法规出台发挥了重要作用。

积极搭建协作平台,凝聚流域协同治理共识。组织京津冀晋蒙五省(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永定河投资公司共同签署《永定河流域水法治建设协作框架协议》。先后组织召开海河流域水法治工作座谈会、永定河流域协同立法座谈会,厘清流域机构与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责任务,明确坚持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工作路径,充分凝聚水法治建设共识。

深入研提立法建议,夯实协同立法基础。进入立法关键阶段,海委会同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聚焦河湖长制、水资源管理、防洪抗旱、生态保护补偿、水土保持、执法协同等重要流域管理事项,提出了27条具体立法建议,为三地条例起草提供了重要参考。

积极搭建交流平台,助推条款完善出台。组织京津冀三地人大、司法行政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永定河流域管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就立法中水利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海洋等行业开展协作保护等问题进行探讨。在条例草案意见征询阶段,海委认真组织研审,提出多项建设性意见,为立法奠定了扎实基础。

下一步,海委将持续发挥流域统筹协调作用,在防洪工程体系建设、生态补水调度等方面积极履职尽责,同时依法对条例开展宣贯解读,推动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作者:    责编: 王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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