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召开长江保护法实施三周年座谈会

【字体:      】     打印     2024-03-01 19:03     来源: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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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3月1日,长江水利委员会召开长江保护法实施三周年座谈会,总结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长江委党组书记、主任刘冬顺主持会议并讲话,委领导胡甲均、任红梅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长江保护法是我国首部流域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实践,也是长江流域保护和治理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长江保护法实施三年来,长江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全面强化流域治理管理,认真贯彻法律关于流域管理机构的职责规定,宣传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有力推进,水旱灾害防御成效显著,流域规划体系日趋完善,水资源管控持续强化,水生态保护修复精准发力,河湖保护水平加快提升,流域采砂管理稳定向好,协同合作不断深化,水法规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依法治江取得新进展,长江保护法落实取得新成效。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长江保护法各项要求,切实履行法律赋予流域管理机构的各项职能,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扎实推动新阶段长江水利高质量发展。一要强化学习宣传,推动学法用法守法。持续将长江保护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作为重点工作,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真正把长江保护法学好用好守好。二要全力配合释义,推动法律规定落地生根。充分发挥治江科技优势和人才优势,及时总结法律实施经验,探索解决推动法律实施的有效路径,增强法律可操作性。三要锚定关键命题,完善长江保护水利法规体系。继续深入开展长江保护法配套法规制度建设,加强立法储备建设,推动重点立法项目工作的深入研究。四要健全协作机制,凝聚长江保护工作合力。构建常态化执法司法协调联动机制,完善流域省级河湖长制等联席会议机制,夯实流域水资源调配协调机制,深化运用长江经济带水利纪检监察沟通协调机制。五要突出重点任务,推动治江重大问题的解决。聚焦规划和管控、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环境修复、执法监督等方面重点工作,抓细抓实各项任务,全力推进依法治江、依法护江。

  会上,委政法局汇报了长江保护法实施三周年总体工作情况,办公室、规计局、水资源局、节约保护局、河湖局、水土局、防御局和水文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就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情况作交流发言。

  委副总工陈桂亚、余启辉,机关各部门、委属各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作者:    责编: 高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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