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浪底管理中心出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和使用管理办法
本站讯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深入落实《“十四五”水利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小浪底管理中心“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着力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打造大型水利枢纽建设和运行管理人才高地,近期小浪底管理中心出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和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小浪底管理中心高层次人才是指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经营管理等相关业务领域能力水平较高、工作实绩突出,为小浪底管理中心改革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包括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和卓越工程师三个层次。
《办法》规定,高层次人才选拔面向小浪底管理中心及所属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要求申报者爱党爱国爱水利爱小浪底,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学风严谨,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高层次人才实行任期制和年度考核制,每个任期为3年,期满可再次申报。
《办法》从安排重点工作任务、承担项目或课题研究、培训学习、岗位交流、外派锻炼等方面明确培养使用措施,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小浪底管理中心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从经费支持、岗位晋升、疗休养、评优评先、营造氛围等方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目前,小浪底管理中心启动了首批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和卓越工程师选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