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举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本站讯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12月8日,长江委举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长江委党组书记、主任马建华参加宣誓仪式并监誓,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胡甲均主持宣誓仪式,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吴道喜领誓。在汉委领导金兴平、仲志余、戴润泉、任红梅、王威参加仪式。
宣誓仪式现场国旗庄严,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1时许,主持人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肃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领誓人手抚宪法,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在后方整齐列队站立,精神抖擞,跟诵誓词。
通过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树立宪法意识,彰显宪法权威,对激励和教育长江委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长江委副总工程师、委机关各部门(水政监察总队)、纪检组参公管理人员参加上述活动。委属企事业单位委管干部、水政监察总队第二支队参公管理人员在工作驻地集体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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